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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纪委关于巡察学校食堂典型案例通报(三)

1.宜兴市新芳幼儿园分别在2016年4月、2016年5月、2016年11月采购食材重复列支552元、1667元、2118元,还存在教师伙食费不入账等问题。

2.2016年-2018年期间,宜兴市南漕幼儿园违规在食堂账户中虚增6.6万元大豆发票用于支付食堂临时工工资。

对此,市纪委责成杨巷镇纪委对宜兴市新芳幼儿园园长蒋燕琴立案审查;责成万石镇纪委对宜兴市南漕幼儿园副园长、财务报账员陈瑛立案审查。

无锡市委第六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以来,宜兴市纪委高度重视,坚持及时办理、快查快结,成效显著。全市各级学校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结合自身特点,打造校园品质饮食,让学生吃的开心,家长看的放心。市教育局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找准症结根源,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针对教育领域依然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有的放矢,持续释放从严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不断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中共宜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