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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1. 湖㳇镇原副镇长吴文兵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3年春节至2017年5月期间,吴文兵先后23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袁某等人给予的现金;借为其女儿吴某、女婿余某举办婚宴之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宋某等人给予的款物,合计价值142750元。2016年9月,吴文兵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蒋某的宴请,餐费由蒋某承担。吴文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吴文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宜兴市原环境保护局固危废(土壤)管理中心主任江超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年底至2018年年底期间,江超利用担任宜兴市环境监察局第六分局局长和宜兴市环境保护局固危废(土壤)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16次收受监管企业管理人员蒋某、邵某等人给予的购物卡,合计价值34000元。江超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3月,江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问题的发生,表明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享乐欲望未除、奢靡之念未断。

2019年端午将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2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四风”问题线索,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化风成俗。

中共宜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