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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宜兴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原教导员徐杰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0年,徐杰在先后担任宜兴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教导员期间,违规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现金、购物卡。徐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徐杰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徐舍中队原中队长周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周毅在担任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徐舍中队中队长期间,违规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香烟、购物卡。周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周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一节假日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舌尖上的腐败”“酒桌上的应酬”等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大政治”。公开通报这2起违纪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当前,全党正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重温党的光辉历史与优良作风,继承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在领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实干中践行初心使命,不断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带头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扣换届节点,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精准把握所监督地区、单位“四风”问题的特点,抓住关键点、施力梗节处、打好组合拳,坚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大力发扬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100周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