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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宜兴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三个巡察组对万石镇、市规划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4个单位开展巡察,具体安排如下: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6月4日对万石镇开展巡察;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6月11日对市规划局开展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5月15日至6月14日对市粮食局开展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5月22日至6月21日对市物价局开展巡察。

  主要任务是对4家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问题;对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上述情况也作了解掌握。

  巡察组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短信(工作日9:00-16:00)和专门邮政信箱,接受信访举报,具体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万石镇(举报电话:18806150181);邮政信箱: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8号市政府7号楼308,市委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14200。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规划局(举报电话:18806150182);邮政信箱: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8号市政府7号楼308,市委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14200。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粮食局、市物价局(举报电话:18806150183);邮政信箱: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8号市政府7号楼308,市委巡察办转第三巡察组收,邮编214200。

  特此公告。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