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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就第七轮巡察发现问题向6个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2018年8月,宜兴市启动了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共派出4个巡察组,对和桥镇、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金融办)、市水利农机局、市农林局6家单位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各巡察组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两个维护”为政治标杆,聚焦“六个围绕”,紧盯“关键少数”,坚持发现问题不动摇,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本轮巡察,巡察组共发现问题84个,提出整改建议35条。

12月17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近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分别参加被巡察单位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同时传达传达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中,巡察组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本轮常规巡察共发现以下共性问题:一是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勇于担当精神有所弱化。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在主动履职的过程中,勇于担当的意识不够强,责任意识有所淡化。二是落实“三大攻坚战”、产业强市有差距。部分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效彻底,站位不够高,未能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核心作用,工作主动性不足。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规范性不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四是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不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存在差距。五是监督执纪力度不够强。部分单位对违规违纪问题隐患“轻拿轻放”,不愿动真碰硬,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日常教育管理不够深入。六是违规发放补贴、超标准接待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单位未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违规发放补贴、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重视不够、管控不严。七是对下属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不严。一些单位没有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履责不到位,下属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问题凸显等等。巡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同志在巡察反馈时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夯实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要求。要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剖析问题,主动认领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以整改促进发展,确保巡察发现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和桥镇等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查找剖析原因,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构建长效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巡察整改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