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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宜兴市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宜兴市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于2021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进行,市委四个巡察组分批对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人社局、市公用产业集团、市金融发展集团、市城投公司以及丁蜀镇川埠村、大港村等1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

  2月16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2月21日至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推动工作改进、提升工作实效的有力抓手。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只是起点,最终目的是促进问题整改。要强化责任举措,注重整改实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坚决落实整改举措、严格监督推动整改,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整改实效。深挖问题根源,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改革发展,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严纪律、转作风、促发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奋进的政治生态,为聚力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奋力走在率先实现现代化最前列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