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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宜兴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宜兴市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于2023年3月初至6月初进行,市委4个巡察组对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1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0日至18日,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把落实巡察整改当作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和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从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担起整改责任,统筹各方力量,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要把抓整改落实与履行职能责任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压实“一岗双责”,各科室要主动认领、积极参与,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抓好整改落实。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成效。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坚持将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去沉疴”,充分体现举一反三、实现标本兼治的要求。把巡察整改与贯彻市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以“走在前、做示范”的豪情担当,踔厉奋发、拼搏实干,牢记殷殷嘱托、聚力创新作为,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