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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8日,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学深悟透新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局党组注重完善理论学习制度机制,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印发《司法局党组中心组2020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理论学习,年内共落实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针对上级部署的重大专题教育,能够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组织落实,在省厅部署的专题教育警示活动中,采取统分结合的方法,高标准落实规定动作,并组织71名干警,赴江苏淮阴开展“学习周恩来精神”政治轮训,不断提升教育活动效果。注重学研结合,年内先后组织7次学习研讨,落实班子成员定点挂钩基层司法所制度,每季度赴挂钩单位开展工作调研,领导班子成员均能完成一份质量较高调研报告,不断推进学习成果向实践延伸拓展。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封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建议等,不断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研究把握。围绕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制定印发《2020年度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并将项目细化为绿色村居、绿色企业、绿色出行、绿色校园四大任务分解表,全部完成申报汇总;组织法律专班,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城镇小区幼儿教育用房建设等问题,提供有力法律服务指导;专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强弱项、补短板”专项调研活动;为全市每个贫困村配备一个法律服务团队,为每个贫困家庭结对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2次上门走访,并建档立卡,确保贫困家庭遇有涉法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解决;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制发《宜兴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致力推进上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积极协调沟通,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体工程顺利开工建设等。同时,我们还加大对各级各类人员培训力度,大力营造学习研究氛围,5名同志顺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关于“服务保障中心的大局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局党组进一步确立服务保障中心的大局意识,为配合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宜兴市镇(街道)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印发《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起草了《宜兴市镇(街道)综合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在全市开展争当“执法为民先进单位”“执法为民先进个人”评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行政执法现场音像记录案卷评选等活动,先后对19个单位下发了问题反馈函和法制监督意见书等。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针对特种设备生产、校车安全、流动加油车、厂中厂等专项整治涉法难题,组织法律服务专班,对16件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治意见书,先后出台《流动加油车行政处罚类执法实务指引》等6个专项法律服务成果。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评议,利用强国巴士2次开展普法志愿活动,完成年度法治建设项目征集、培育、评选和表彰;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和律师团,开展宣讲活动135场次;灵活各种形式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先后举办3场法治文艺汇演,联合江苏有线启动送法千家万户计划,创新研发“小宜普法”,微信推文达260条(其中17条被江苏司法行政公众号录用,6条被“学习强国”平台录用),有效增进基层普法治理。构建“智慧塔群”智能化服务模式,对接18个司法所,完成属地村级民生群建立,实现全市村级民生群建设全覆盖,并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定期推送群众需求的法治信息、案例,不断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质效。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局健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所属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坚持每月排查上报廉政风险点,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集中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够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规定,严格八项规定落实,充分利用上级机关通报以及身边发生的违纪案例搞好总结反思、开展警示教育,11月份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警示教育和政治轮训活动,积极配合纪委监委派驻组开展案件审查办理等,不断强化各级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针对局编外人员教育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下发了《司法局编外用工管理规定》,严格管理考核,切实把编外人员教育管理抓紧落实。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建立局领导、机关科室与基层司法所挂钩联系制度,及时收集听取基层工作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开展业务指导;修订优化《基层司法所工作绩效考评细则》,使基层考评更具科学性操作性;印发“素能提升”调解大课堂工作方案、专题举办了全市专职调解员培训班、新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培训班、法治建设补短板培训、规范性文件审核培训等,并采取新媒体推送、网站发布、培训融入等方法开展新法新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充分发挥法治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优化全市法治考核工作方案。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规范特殊人群管控,2次组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调查评估、分析研判、定期走访、检查督导制度,切实消除管理盲区,增进管理实效。

6、关于“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东山法律服务所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增加房租12.5万元/年,水电费按全年实际用量于年终估算收取,2020年的房租费和水电费已收缴到位;对方圆帮教中心农场鱼塘,已经不再续租,闲置的土地按季节全部种植相应的农作物,作为三类人员种植技能培训基地;加强公证处财务收支管理,公证处账目已由局办公室代管。同时,局对下属单位聘用人员薪酬标准,进行了规范统一,并按《局编外用工管理规定》组织考核,确保各类薪酬公开统一。

7、关于“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重视做好零星工程的预算管理,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规定》,从选择施工单位、监理、验收、审计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制度规范。

8、关于“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制定《司法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内容,规范议事的原则、范围、方法和程序等;坚持每月局办公会制度,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具体业务工作落实。通过会前预告报告、规范会议流程、严格内容把关等,提升会议决策质量。同时,指定局办公室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保存和存档工作,确保不发生记录不全、记录本遗失等问题。

9、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机关党委坚持每月党建工作研判,集中研究审定活动计划,切实加强对所属各支部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党员赴南京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举办支部书记上党课、征文演讲、集体宣誓等庆祝“七一”系列活动,请市纪委监委宣教室沈勤主任上《在法度中修行》专题党课等,活动形式日趋灵活多样;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组织律师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党务干部知识培训,在市级机关“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做表率”党务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成立律师行业党委,完善党建联系点、党建指导员制度,加强各律师支部“三会一课”检查督导,以律师支部示范建设为契机,提升各律师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通过制定上报计划、严格材料把关、会前逐个要求、书记带头剖析、邀请上级机关参会指导等方法,精心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10、关于“意识形态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组织制定《宜兴市司法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健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织,进一步明晰领导班子成员、各级骨干责任内容,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专门邀请宣传部徐早其副部长作意识形态工作辅导,定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不断提升各级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规范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计划内容亲自审定、集体学习亲自组织、研讨交流带头发言,有效提升了学习绩效。采取以中心组带机关的方法,把理论学习融入组织生活,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法治大讲堂等载体开展学习,推进日常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注重加强对局微信、微博、司法行政网等平台载体信息发布审批把关,推进撰稿人、科室、分管领导三级管控责任落实,从未出现不良舆情信息。    

1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局中层3名骨干提拔,认真对照《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规定程序,认真推荐考察,集体研究把关,确保干部选拔公开公正。注重加强干部队伍规划培养,调整优化机关各科室、基层司法所干部结构,调入3名、招录2名公务员全部编入基层司法所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工作上,主要是混编混岗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尚有5名混编混岗人员因岗位需要和接替困难,还没有进行调整优化,需要持续整改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969027;邮政信箱: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电子邮箱:140496489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