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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3日,巡察组向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及时统一思想和行动,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和1次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破解工作难题、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有效的工作举措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以上率下,传导压力。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逐项分析研究,深入剖析根源,结合实际细化分解为30个具体问题52条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了整改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局党组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牵头领导坚持跟踪指导,实时掌握整改落实进度,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当前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目标、制定计划、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跟踪落实、持续推进。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工作潜存的问题,深挖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过硬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对上级文件政策的学习理解,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以强有力的举措抓好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检查指导,对不按要求贯彻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发生。

二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专项清查。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保证金管理工作的办法》,规范保证金收取管理。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专项清查,2020年7月依规全部清退安全生产保证金共1116.56万元,及时退还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4781万元。

三是加大住建领域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各种优惠政策,切实将市委市政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规范集中组织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拟出台《宜兴市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建设项目集中组织建设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集中建设项目的建设模式、实施范围、职责分工、实施流程及相关要求,为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组织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五是抓好上级巡视和本级审计问题的整改。开展上级巡视和本级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认真梳理上级巡视和本级审计尚未整改到位的4个问题,深刻剖析、细化举措、落实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针对“工程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对限额以上项目的招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限额以下的项目发包,已制订更加完善的内部招标、比价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确保限额以下工程发包过程的公平公正;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控制各类工程变更,修订完善工程变更审批流程,杜绝随意变更工程问题发生。针对“部分企业全额返还墙改基金依据不足”问题,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返退工作的通知》,共28个项目总计清算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797万元,依规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修订《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针对“部分公房租金和物业维修基金长期欠收”问题,采取多种方式追缴欠收,截止4月份,共追缴直管公房欠收租金8.65万元、物业维修欠收资金94.2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欠收追缴,努力提高欠收追缴率。

2、关于“民生难点问题化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城乡建设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市“两会”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截至目前45件协办件已办结,27件主办件正按计划推进中。重视民众诉求,对群众呼声较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领导干部调研、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积极研究对策,主动想办法解决,积极化解矛盾,为群众办实事,树立政府部门形象。

二是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安装电梯工作。起草完成《宜兴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已进入送审环节,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已在宜城街道太滆花苑、望湖花园展开。

三是加强业主委员会的监管。积极指导属地政府成立业主大会加强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查、业主大会成立程序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对涉及以权谋私、损害业主权益的业委会成员,会同属地政府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更换或罢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依法办事能力;逐步推行“红色物业”,目前已成立物业党支部5家,以党建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四是强化市政工程现场监管。深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安装扬尘、噪声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以信息化手段实现高质量安全监管,目前已有5个在建项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4个项目已有安装计划。加大考核惩戒力度,加强施工标后履约行为与企业信用管理考核,开出市政工程标后履约月度考核单12张,推出工程建设“红黑榜”13期,宣扬树立施工行业标杆,曝光问题突出项目,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4月,开展市政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5次,实施违约处罚12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8份,排查整改隐患106条,有效提升了我市市政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五是有序推进旅游干线路灯建设。按照政府建设计划,今年完成汤省线(先导段)、竹海复线、蒋张路等旅游干线路灯工程建设,其余旅游干线将根据属地政府、交通、交警等部门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的意见,制定建设计划供市政府决策。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落实部门职责。修订完善《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目标任务百分考核细则》,细化部门履职考核内容,加强日常履职情况督查,每月办公会通报讲评情况,督促部门高效履职。重视投诉信访处理,落实职责部门和分管领导督办制度,强化领导督办和责任追究,对处理不当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4月,共收到各类投诉信访35件,处理完成35件。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细化机关科室和下属部门职责,明确不同部门、岗位职责边界,防止权限边界不清、相互推诿现象发生;拟于10月份组织局中层干部能力培训,提升中层干部沟通协调、贯彻执行等能力素质,做到勇于承担、善于担当。

三是严格保障性住房配租管理。严格做好申请对象的“三审两公示”和在保对象的年审工作,实现保障对象的收入、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数据审核全覆盖,及时发现并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巡察组反馈的36户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已清退21户、停止发放廉租补贴5户、转为公租房9户,1户经审查仍符合保障条件。加大技术设施设备投入,为全市所有公租房项目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在尚福公寓小区先行安装预付费式电表系统,加强人员租住和进出管理,有效遏制公租房转租转借、空置等违规行为。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经费支出管理。合理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提升资金支出的科学性,对于工程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操作程序进行支付;对于部门预算资金,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原始票据及附件审核,严格按照财务内控制度进行支付。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局财务及审计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每季度财务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下属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对账户存有大额资金的审图中心,在保证日常经营使用的流动资金外,将大额结余资金600万元,通过招标询价比对确定利率最高的宁波银行进行定期存款,每年可产生利息17.4万元,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清理国企改革遗留问题。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对国企改革前留存企业的资金按职责权属进行清理处置,原城建文旅集团账面留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计17104.8万元,已于2020年11月全额划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原下属国企管理的公房资产移交城建文旅集团后续工作已清理完成。

5、关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权力约束机制尚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下发《2021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年度从严治党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根据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局党组从严治党“四张清单”,明确从严治党具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完全融入分管工作全程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两个责任”全程记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梳理明晰机构职能业务,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强化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局党组专题研究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形成了局层面、各部门两大类风险防控措施。修订完善局权力运行、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类内控机制,年内完成《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控机制建设基本规范手册》的编制,扎紧制度藩篱,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狠抓作风效能建设。加强作风效能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每月一次的作风效能督查制度,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坚持在月度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偏差,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效能的行为,严格依规处理并与评先评优挂钩,推动局作风建设整体提升;结合“5·10”思廉月活动,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整合教育资源,灵活方式方法,提高教育质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6、关于“组织建设重‘硬’轻‘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党组(支部)书记年度任务清单,修订完善《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坚持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年中组织专项检查,年末结合百分制考核党建落实情况,压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形势分析制度,每季度召开党建形势分析例会,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落实。

二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计划5月份组织支部书记、组工人员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突出特色品牌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精心培育“红色工地”“红色物业”等品牌,扎实推进党建与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党建影响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市医疗中心“红色工地”获评市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精品案例,经验做法得到无锡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柏长岭高度肯定;紫金名都获评2020年度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物业管理中心党支部被评为无锡100个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三是强化党组议事决策功能。修订完善《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杜绝主要领导先表态定调情况发生。

四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清单和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将落实情况在局月度办公会上通报;认真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组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支部结对分工,加大对局属党支部的帮带指导力度,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五是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机制。出台《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局干部人事管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启动“青蓝”工程,实施年轻干部竞争上岗,2名“85”后和3名“90后”优秀青年通过竞争走上局管中层干部岗位。推进干部交流轮岗,5月份拟对在同一职务任职满10年以上的干部进行交流轮岗。进一步规范机关人员的配备和使用,严格按编定岗,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理顺机构设置,合理配备人员。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进一步强化党组抓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加强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精神的传达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各级抓意识形态的责任感;修订完善《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明晰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建设向基层延伸。

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目标任务百分考核细则》和《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细化量化意识形态考核标准,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下属单位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在理论武装、制度建设、风险防范等方面抓好落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开展意识形态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针对住建领域矛盾多发的实际,制定出台《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及处置方案》、《住建领域集访问题防范、化解及处置方案》、《防范化解住建领域风险矛盾“清源”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三是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修订完善《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严格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加强网络安全设施建设,积极对接市经信委,按要求完成局互联网业务系统迁移至政务云计算平台,保障局网络信息安全。强化“两微一端”建设管理,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弘扬主流思想,占领舆论高地;加强网评员队伍教育培养,提高网评员信息处置能力。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有关商品房预售、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等政府权威信息,积极与市委网信办对接,对房地产自媒体发布的信息设置了关键词提醒,以加强对房地产自媒体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净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舆论环境。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工作的观念,加强城乡建设工作研究,根据市政府要求研究编制城镇住房、人防、防震减灾“十四五”专项规划。按照工程建设“三年滚动”动态实施方案,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已梳理出预备项目四大类约20项并报发改委通过,后续根据政府投资计划,做精做优集中组织建设项目,提高城市品质,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水平新提升。二是扎实履行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组织建设职责。进一步建立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集中建设管理水平和效率。2021年共承接的建设工程 65项,其中续建项目14项、新建项目22项、预备项目29项,总投资约80亿元,截至4月中旬,累计完成总投资约2.41亿元,实现政府代建工程照单全收。

针对“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举措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修订完善《宜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办法》,明确本市企业外出施工和成功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以及获得高端产业资质企业的信用加分和奖励标准,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同时对填补我市隧道、铁路、机场、港口等资质空白的施工企业进行奖励,2021年我局对获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1家企业奖励20万元对取得隧道资质施工的1家企业奖励10万元。二是积极培育本地骨干企业。与市招标办联合制定下发《关于2021年度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提高建筑业信用分在招投标综合信用分中的比值,促使本市工程项目能落户本地企业承接,培育发展更多的规模骨干企业,提升全市建筑业施工产值、税收贡献。2020年完成全市建筑业产值516亿元,对上贡献24亿元,同比增长10.4%,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针对“推动城区、城乡协调发展力度不均”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力推进城北区域新建市政项目的建设。年内完成无锡外国语学校周边道路新建工程、氿北路西延、金城路北延等项目建设,完成芜申运河风光带的设计工作。二是有序推进城北区域储备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城北区域规划要求做好现场调查摸底,共梳理出徐坝地块规划道路约10条,曲坊地块规划道路约5条,后续将根据宜城街道建设进度优先推进前期方案设计工作。三是主动对接开发公司,接收金城花园开放场地15000㎡,加强巡视与管护,下一步将对树人中学家长等候区进行优化提升,并在城北区域改建两处口袋公园。四是着力提高城北区域绿地景观。5月底前,完成氿北路沿线老旧绿地景观提升改造、人民北路行道树专项整治、红塔路沿线绿化提升等工程。五是扎实推进城北区域房屋征收工作。加强与属地政府对接沟通,做好房屋征收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房屋征收考核奖励办法和月报制度,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将年度房屋征收完成情况列入乡镇高质量发展考核,确保征收任务顺利推进。今年宜城街道城北区域7个地块已列入市年度征收计划。目前,强盛北侧地块、庄只包家地块、唐公四里桥地块等项目已全面启动,其余项目也在逐步推进实施中。六是着力提升撤乡并镇的老集镇人居环境。制订《宜兴市被撤并乡镇集镇区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宜兴市被撤并乡镇集镇区域改造提升指导标准》,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加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2021年1月底全面完成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整治,老集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推动城区、城乡协调发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下阶段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建设规划要求,一方面加强工作调研,积极提出城乡建设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另一方面扎实履行政府建设部门职能,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宜居特色”的总体目标,有力推进城北区域市政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优化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努力缩小城区间和城镇间建设不平衡性和差距。

针对“行业监管偏松偏软”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全面推行监理行业、中介机构和检测机构信用考评,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2020年度执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等行业信用考评已完成,考评结果通过局政务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作为各建设、管理部门择优选择的依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红黑榜”惩戒制度,对2021年春节前清欠农民工工资不力的6家施工企业和2家劳务企业进行通报,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进一步完善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开展在建项目综合评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民工实名制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企业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并实施信用扣分。二是依据2020年度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对评价分数低的检测机构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每季一次的检测能力对比试验、建立专家库等方式,组织开展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严查桩基础、混凝土、钢筋、氯离子等检测内容,对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用不合格检测人员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视情作暂停承接业务直至清出本市市场处理。

2、关于“建设工程领域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工程建设缺乏系统思维”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坚持主动对接。根据政府年度投资计划,主动与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市委党校、民政局等使用单位对接,对项目方案设计、投资概算把控提出专业性建议,主动做好紫薇幼儿园、东方花园幼儿园、金桥小学、金城小学、民政局改造、徐舍医院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同时加强与财政、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沟通,详细掌握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二是提升设计方案水平。引进高水平设计单位参与项目设计招标,加强设计方案论证,提高工程设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变更。氿滨南路城市化改造工程、五渎河周边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已完成设计招标,通过优选设计方案,确定了国内高水平的设计单位参与项目设计。正在推进的东氿北路风光带、芜申运河风光带、双氿三河滨水空间品质提升工程一期城南河示范段等年度重点工程,也将通过方案设计招标确定设计单位。三是高效推进工程建设。强化项目责任人制度落实,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倒排计划、加快推进,有效控制建设周期。宜城预防保健所迁建项目、宜兴市看守所拘留所改造工程(一期)预计5月底完工交付,档案馆、和桥医疗中心、进修幼儿园工程预计6月底完工交付,其余在建项目按进度计划稳步推进。

针对“工程现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制定下发《关于实行建筑施工差别化监管(试行)的通知》,加强现场实体和管理行为并重抽查,强化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检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坚持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零容忍”,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处罚联动力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1—4月份共下发整改通知单264份,实施行政处罚11起。加强监管执法考核,制定《关于开展监督执法人员平时考核的通知》,规范执法行为,监督促进执法人员严格履职。二是加强集中组织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监理、项目经理和五大员的考核力度,共对10个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依据合同条款实施处罚,并记入信用考核体系;加大违法转包监管力度,促进项目合法依规实施,切实解决集中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集中组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水平。

针对“商品住宅质量通病未得到明显改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突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通知》、《住宅工程质量提升示范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样板引路制度,严格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优化商品房“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进商品住宅质量提升。二是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对公共建筑和商品住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驻厂监理的通知》等文件,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每季度组织一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组织检测机构对全市公共建筑、大型住宅小区项目混凝土实体质量和各企业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抽检抽测,综合评价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从源头上监控预拌混凝土的质量。三是重视商品房质量投诉处理。制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和流程》,建立商品房投诉专项台账,加大对质量投诉的督办力度,督促参建各方履行质量保修义务。金龙名都二期质量投诉问题已处理完成,依规对建设、施工、监理责任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实施住宅工程质量提升示范行动按照《关于加强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通知》、《住宅工程质量提升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性编制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编制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进一步压实各参建单位责任,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二是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修订《宜兴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暂行)》,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行为,加快推进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安全台账资料标准化进程,突出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等关键环节管控,确保实体结构混凝土质量。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根据工程进度,扩大抽查范围,增大抽查频率,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依规严肃处理。

3、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与物业管理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积极稳妥贯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关于“房住不炒”的精神,认真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起草《宜兴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宜兴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宜兴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上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预售最低规模,明确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最低标准,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保障市场平稳发展;积极与发改委沟通协调,研究商品住房核价政策,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要求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恢复实行备案管理的建议》;出台《宜兴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倡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二是提升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能力。加强房地产市场调研,细化市场供应、销售、库存等分类数据的采集,积极与统计部门联系,互通相关数据,以更好地掌握市场动向;定期出台房地产市场月度简报和年度分析,供市委和市政府决策参考,并多次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出台《宜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宜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有效防止预售资金被随意挪用,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培训,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应用系统,与多家银行完成联网,有效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落实行业监管职能,加大物业管理日常巡查“12345”投诉处理安全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企业信用管理挂钩,今年对涉及7项违规行为的4家物业企业实施了信用扣分;多次会同属地政府、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主动参加社区物业管理站月度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物业矛盾纠纷;邀请市公证处对前期物业企业的选聘进行全程监管,积极指导属地政府监督业委会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做好物业企业的解聘和选聘工作,规范物业企业进出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廉政教育,通过《廉洁自律承诺书》、组织月度作风效能考核等,强化工作人员廉洁意识,严格履职司责。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长效常态部门工作协同机制,有效解决物业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形成部门信息共享、共同惩戒机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物业企业招投标、评优和奖惩中的运用。牵头属地政府、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采用“双随机”形式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形成共同监管和考核机制。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拟出台《关于规范维修资金利息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和时效,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的申报、验收和结算,推行月度抽检制度,推进年度维修计划项目、急修项目由社区、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三级审核制度建设,建立第三方审价、招标代理、消防验收企业库,规范维修项目结算审核,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能。学习借鉴外地物业管理先进经验,推动我市物业水平整体提升。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巡察反馈的大多数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建章立制,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进住建事业发展的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坚决扛起持续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带头督查推进;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已经整改的事项主动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整改的工作,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计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如期整改完毕。

二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系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在全面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完善制度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自觉把巡察成果与住建事业重点工作、重要项目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真正把整改成效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用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

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利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好党组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全局党的建设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各级党组织管好、把党的干部管好、把全体党员管好,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7994001,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15号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yxsjsj20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