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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23日,第二巡察组对市应急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5日,巡察组向市应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了市应急局党组近三年来工作中存在的四大类15条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4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反复学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1.提高思想站位。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动员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组对我局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应急局党组进行为期1个月的巡察,是市委对市应急局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市应急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全局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反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2.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国强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吴函玺同志兼任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3.坚持问题导向。经过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充分论证,精心制定《中共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分解了整改任务,严把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全局联动,确保整改方向和进度。

  4.建立任务清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批评教育2人,约谈提醒2人,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国强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中心、大队)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逐步进行有效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4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村级网格员专业素养不高,履职能力偏弱,容易出现盲区,打通最后一公里监管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310-12日,分三期,对全市18个板块村(社区)书记和720名安全生产网格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2.关于“巡查督查相关体制机制还未建立到位,推动部门履职尽责缺乏有力统筹协调手段,如农家乐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尚未明晰” 问题的整改。

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人才智库,建立与板块的巡查督查互通机制,探索建立市级、部门、镇级“三位一体化”巡查督查体系,进一步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对农家乐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明晰。

3.关于“对专委会和乡镇安委办业务指导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调整宜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设置的通知》,将16个专委会新增为18个,并督促指导新增专委会建立工作规则。413-16日,对所有专委会和4个重点板块安委会分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

4.宜兴市2018年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45项重点工作中负责的“实施对生产经营者、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职业禁入具体办法没有完成,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足,依赖上级相关政策制定出台。”问题的整改。

整理汇编安全生产领域职业禁入相关上位法规定,通过媒体公布,并严格依法执行。

5.关于“20179月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平台建成以来,其企业信用专题集成、不良信用信息采集、企业‘红黑榜’等奖惩机制均未有效运行,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问题的整改。

对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平台进行升级,定期对平台信息进行更新,进一步完善企业诚信管理评价体系。把2019-2020年度发生事故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警示企业并在网站公示,对宜兴市综合表彰的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列入安全生产守信企业并在网站公示。2021年起,将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企业依据违法行为、处罚类别、处罚金额不同扣除相应的安全生产诚信分,并可以在网站查询。通过整改,采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并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

6.关于“尚未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制定《宜兴市应急局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成立宜兴市应急局网络信息安全小组。

7.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比较单一,以传达学习文件精神为主,未按要求开展交流发言及研讨互动,且部分学习笔记缺漏、记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方案。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程序。截止4月底,今年已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5次。

8.关于“政务微信的传播力、影响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在公共场合及各类安全业务培训班上推广“宜兴应急”微信公众号,号召公众积极关注;及时发布新闻动态,传播与公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应急知识;欢迎公众踊跃留言,及时解答公众提出问题,增强互动交流。

9.关于“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方式手段传统单一,进社区、进学校频次不高,人民群众对应急处置了解不多不深。”问题的整改。

已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标语、路铭牌;在万达、八佰伴、宜兴大酒店、大亚达酒店等大型综合体循环播放防灾减灾宣传短片;参与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专家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培训。结合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及“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现“六进”工作全覆盖。

10.关于“一些企业由于没有储存场地,将购买或销售的危化品非法储存在闲置厂房(仓库)、村民车库(房屋)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风险,2017-202010月,向应急局(原安监局)举报、信访被查实的达8起,推动危化品统一储存管理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与上海化工研究院开展合作,对危化品非法储存开展专项检查。对154家有条件存在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的单位,要求属地政府安装监控,并接入属地派出所或综治中心,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与发改、工信、审批、规划等部门会商推动危化品储存仓库的设立。

11.关于“省攻坚行动专家组反馈的重大安全隐患尚有12家企业的问题未闭环或与工信部门衔接销号。”问题的整改。

经与工信部门对接,省攻坚行动工作组专家反馈的重大隐患尚未销号的还有7家企业11条,7家企业中3家处于停产待关闭中,1家危化品企业涉及规划许可和消防验收,已转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住建局,还有3家企业为一般化工,目前正在推进关闭中。

12.关于“危化品生产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安全总监配备率分别为70%85%,尚未全部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把行政许可审核关,确保全市48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全部配备到位,截至目前危化品生产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率提升至100%。安全总监按照要求时序进度,已经配备到位。

13.关于“面对全市8000多家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方式比较原始、单一,发挥企业作用、调动社会服务机构力量不够。”问题的整改。

完成 “宜安码”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在全市进行推广。继续深化小微企业安全托管工作,托管从业人员增至384人,托管机构增至42家。

14.关于“安全评价机构、小微企业托管公司专业力量比较薄弱,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不够高。尤其是托管公司从业人员仅需市安全培训中心考核通过即可;3家托管公司‘超负荷’承接服务,如宜兴市安健科技有限公司7名托管员托管企业232家,超过规定托管数的65.7%。”问题的整改。

召开2021年度全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会议,举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员培训班,开展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组织托管机构警示约谈,制定《宜兴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提高小微企业托管机构服务质量,壮大小微企业托管员力量,为广大工贸企业提供质优价美的托管服务。召开在宜评价机构工作会议,通报前阶段评价报告出现的共性问题,督促评价机构如实客观反映被评价单位存在的客观问题,定期将在宜开展的评价工作上报我局。

15.关于“党组很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

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1年第一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

16.关于“未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发现的问题往往是被动处理,导致2017年以来机关工作人员因个人借贷处置不当影响机关形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3月份,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中心、大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要求全体人员填写《个人相关事项报告表》,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主动防范廉政、作风、效能等违纪违规性问题,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17.关于“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记实手册》普遍记录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甚至少数大面积空白。”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会,明确记录要求。

18.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行政权力内控机制》分别为原安监局2014年、2016年制定的,未能根据应急局成立后职能调整作重新修订。”问题的整改。

重新编印应急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梳理应急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定《宜兴市应急局行政权力流程图》。

19.关于“虽然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但适时调整完善并加强动态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完成2021年度廉政风险排摸,调整廉政风险防控清单。

20.关于“创新意识不够强。部分干部职工以传统观念方法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主动跨前一步不够,重处罚轻指导依然存在,事前事后告知企业如何做不够。”问题的整改。

召开大队“为民服务”专题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执法定期回访制度,定期发放执法回访表。完成2021年度廉政风险排摸,调整廉政风险防控清单。

21.关于“执法严肃性打折扣,人为调整4起安全生产案件执法文书,将被处罚单位变更为个人并修改相关时间。已归档案卷中尚有2起处罚逾期滞纳金未按规定计缴。”问题的整改。

严格对照法律条款对企业或主要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企业信用管理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将罚款缴纳方式和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发至企业,举一反三,形成整改闭环。对当事人未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期满后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2.关于“执罚缺少部门联动。多起违法案件由于承办人仅凭银行交易回单认定处罚已到位并结案,未与财务建立票据缴销机制,导致作为‘不明收入’不能正常入库,有的长达两年。”问题的整改。

制定《应急局内部行政罚款票据缴销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在开具《罚没款缴纳通知书》后15日及时至财务查询当事人缴纳罚款情况,已缴纳罚款的,财务将缴款回单交由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放入案卷并办理结案手续。未按期缴纳罚款的,执法人员紧跟案件情况,在2个月后及时报备法制,期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3.关于“大额支出无过程控制,安全宣传广告支出和部分物资采购均未见比价和事后审计。”问题的整改。

制定《安全生产宣传费用管理制度》,对大额安全宣传广告支出,根据市场机制,能够进行比价的,一律经比价后择优采购。对于广告资源所属权单一、不能采取比价的,一律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同意后进行采购。

24.关于“公车管理不够到位。台账普遍记录不规范、后补;存在私人卡先为公车代加油再用公务油卡补回、个别加油卡为多辆公务用车加油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规范公车管理台账登记手续,严格油卡充值手续,认真审核加油记录,杜绝不合规的情况发生。

25.关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激发全局精气神还有提升空间。对应急救援等工作统筹兼顾不够,推动落实不够有力。领导班子成员交流沟通、统筹综合能力、处理突发复杂问题经验不够一定程度存在。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普遍感到精神压力大、思想包袱重等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关怀、心理辅导缓解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会议等作为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载体,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提高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心理舒缓讲座。

26.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肃。2017年以来已列支的780多万元安全宣传费,绝大多数未见党组商议记录。末位表态制度未严格落实,存在主要领导先表态发言,其他党组成员赞同的情况,如20184月研究推荐优秀年轻干部。201811月,党组商议有关人事事宜时,被调整人参与会议并作记录。甚至201712月在局决定对一同志立案调查不到一个月,仍然研究决定推荐其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以来以局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杜绝以局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现象。认真执行人事任免程序和规定,严格干部任用纪律审查机制。在干部任用、优秀推荐前,提前征求公安、纪检部门意见。

27.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谈工作多,触及思想少,相互批评以提建议为主,‘辣味’不足;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只做点评。”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对待批评环节,诚心指出不足,主动积极改进,党员领导干部严格以党员身份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

28.关于“原局机关党总支尚有研究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方案的记录。下属党组织有的记录粘贴党组民主生活会内容复印件,甚至出现除夕召开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情形。党员组织生活会大多是自我批评,很少开展相互批评。”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台账记录。机关党委定期开展台账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

29.关于“20182月个别局领导谈心谈话的党总支部分委员均非时任委员。下属党支部有的谈心谈话文不对题,不够严肃;有的千篇一律,不具个性和针对性。”问题的整改。

根据要求进行谈心谈话,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

30.关于“2017年以来,局党组很少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1.关于“部分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计划与总支部雷同,甚至出现‘武警’‘士官’等字眼。党建台账存在2017年度未能提供、有的支部空白、个别支部2020年支委会议内容与2018年总支会议基本相同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要求各党支部根据实际独立开展支部活动,并认真记录,形成台账。把党建台账纳入档案管理,专人负责。

32.关于“有非党员参加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问题的整改。

按规定组织支部书记开展轮训,杜绝代会。

33.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机关在编人员平均年龄偏大,非领导职务干部偏多,年轻后备干部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通过公开招录,录用行政、参公人员9名,局机关年轻干部占比得到提高。

3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个别批次干部选拔任用未经过民主推荐。”问题的整改。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杜绝此类现象。

35.关于“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党组会议记录比较简单,不能充分体现酝酿讨论的过程,且有非党组成员参与讨论。”问题的整改。

按照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将酝酿讨论过程记录到位。

36.关于“编外人员管理不够规范,在三定方案之外仍设置‘中队长助理’等职务。”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会,讨论决定撤销现有“中队长助理”职务。

37.关于“干部考察不够深入,考察访谈对象较少,考察报告比较简单,不能全面反映考察对象的素质表现。”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干部考察程序履行考察手续,积极主动向纪委及公安部门了解相关人员情况。

38.关于“对上级督办、督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仍需加大力度。对宜兴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宜兴市鸿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督办项到期未完成销号。对国务院、省和无锡市督导组反馈的‘新材料产业园’相关问题还有3项尚在办理销号中,‘危化品运输车辆罐体清洗设施建设’相关问题尚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

针对鸿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相关问题隐患、“新材料产业园”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罐体清洗设施建设”相关问题,市安委办督促属地政府和企业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加快推进整改。目前,上述问题经报无锡同意,均已完成销号。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对全市工伤事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联动有关部门前移关口,建立事故分析研判、风险提醒预警机制探索实践不够。”的问题

已与人社部门对接,形成工伤事故年度共享机制。下一步,认真开展工伤事故研判,在安全培训中设立事故多发作业环节专篇。通过“宜安码”实现对高处、动火等危险作业和委外作业的安全监管,并在监管执法中加强危险作业和委外作业的检查。

2.关于“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督促力度、检查深度不够,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账应付检查、流于形式,侥幸心理、惜本思想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扎实开展年度执法计划,针对性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对企业重复性的违法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宣传警示力度,增强企业家的安全意识。

3.关于“推进‘双重预防机制’不够有力,目前全市重点行业领域、规上企业及托管小微企业已建立机制的约45.6%,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薄弱,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制定《宜兴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层次有序推进宜兴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开展率大幅上升。继续深化小微企业安全托管,托管机构增至42家,托管从业人员增至384名,年底前托管覆盖面力争提升至4000家,今后实现轮动全覆盖。

4.关于“人员专业素养较为缺乏。全市应急系统306名干部职工(不含森林消防大队)中拥有化工从业背景的不足50人;局机关72名在编人员中安全生产和化工类本科以上学历仅19人,占26.4%。”问题的整改。

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事业单位招考等形式,补充吸收化工、安全工程等专业人才,招录专业性人才9名。鼓励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出台《关于鼓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通知》,下一步,举办应急系统业务培训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5.关于“业务能力不足问题突出。随着新行业、新领域的不断增加,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涌现,业务培训系统化、针对性不强,对政策法规不够熟悉,专业知识短板明显,执法检查对外聘专家依赖性大,全局上下普遍面临能力恐慌、本领危机的问题。监管执法力量仍显不够。安监中队持证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一人多专多能较弱,基层人员流动性较大。”问题的整改。

在安监大队形成定期(2周一次)学习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网络课堂。加大新人员的招录力度,招录9名行政、参公人员充实执法队伍。鼓励基层板块人员来市局进行挂职学习锻炼,目前,共有9名同志参与挂职。

6.关于“防灾减灾专业人才空白,相关职能科室都为原安监局人员转岗组建。应急救援力量较为薄弱。当前面对突发事件,主要依靠市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以及民兵组织。”问题的整改。

加强业务学习,编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按规定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制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任务。

7.关于“面对全市190家化工生产企业、800多家危化品经营单位,尽管监管人数已达21人,但依然力量不够,疲于应付。”问题的整改。

按照安全环保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压降危化品企业数量,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降至48家、使用企业降至62家。紧扣监管重点,将危化品生产企业和“两重点一重大”等高危企业列入监管重点。增加监管执法力量,招聘专业人员充实执法力量。

8.关于“森林火灾扑救专业人才空白,相关职能科室都为原安监局人员转岗组建。森林消防大队无人经过相关专业院校或机构培训毕业,也无从事过森林防灭火专业工作。”问题的整改。

组织一线指挥员参加省森防办举办的专业培训。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建立协作关系,输送人员定期培训。

9.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联防联管联控不够,火源管控监督指导和执法力度不足。森林消防一台三吨水车严重老化,三台运兵车均已接近报废年限,部分大功率、高扬程灭火设备没有配备到位;通信保障滞后,更多依靠手机,配备无人机火场侦察传输图像组织现场指挥还无法实现。”问题的整改。

按照森防指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联防联管机制。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签订《长宜广区域应急管理一体化合作发展备忘录》,建立应急区域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密切协同,就近响应、互联互保。根据《宜兴市综合救援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和《宜兴市森林防灭火建设三年规划》,有序推进森林消防装备建设。

10.关于“应对现场救援复杂多变、危害性大的危化品事故时,尚不具备专业能力强、救援装配到位的救援力量。物资设备断档、短缺。与相关部门对接不到位,救灾物资储备需求、协调机制、调拨方案等没有落地;目前无救灾物资应急仓库,储存在其他部门的部分物资均为2009年前更新的。”问题的整改。

根据实际需求,已购置一批救援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与发改委对接,理顺各职责、制定救灾物资储备需求,更新完善救灾物资。

11.关于“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应急救援知识不够普及。企业普遍采取消防救援演练,指导推动企业根据自身工艺特点和原料、产品特性等,制定有的放矢的预案和演练不足。”问题的整改。

219日已下发《关于关于加强2021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在“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中,开展2021年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各企业按要求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及技能培训,排摸风险点,组织桌面推演,强化应急队伍,完善应急资源。

12.关于“全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企业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符合《无锡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职称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等分别为80%40%左右,到2022年底达到必配要求仍有不小差距。”问题的整改。

与宜兴开放大学继续教育学员开展合作,已开设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中专班,培训相关重点一线从业人员150人次。下一步,将与常州工程学院联系开展化工大专班,并帮助企业与人社部门协调,畅通企业人员资格职称申报。

13.关于“670家使用危化品的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较大,虽已开展排查摸底、个别行业专项检查,但尚有4个行业亟需开展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

制定《宜兴市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再次梳理、确定重点企业177家,下一步将根据方案,分批次、分行业有序开展各行业领域“一企一策”专项治理。目前,已完成整改验收42家,已制定整改方案122

14.关于“一些领域安全事故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2017-202011月,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三类死亡事故起数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总起数的60%。”问题的整改。

持续深化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委外作业、“厂中厂”等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压降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三类事故起数,以及占比。

15.关于“担当作为不够。少数干部职工强调困难、夸大困难,遇事推诿扯皮、往后缩;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干事创业的激情日益淡薄,甚至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问题的整改。

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思想认识。严格“三会一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下一步,将举办“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增强应急干部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1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没有彻底根除。下发文件数依然居高不下,2018年、2019年均为109件;20201-11月,全市安全生产类会议达69次,平均4.86天一次会议。推进工作追求‘痕迹’管理,致使程序越来越复杂,报送材料数据越来越多。”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工作措施》,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会议数量,减少普发性文件,避免重复发文、层层发文,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避免照本宣科、泛泛表态,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2021年度第一季度,全市召开安全生产会议6次,印发文件18个。

17.关于“检查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台账多,对企业生产现场的隐患查治能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将系统干部实务培训班列入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例如第四季度工作计划。下一步,将按照计划稳步推进。

18.关于“重点化工企业危险部位拆除费用无预算,监理费无标准,监理单位指定一家。”问题的整改。

目前针对当前政府关停的重点单位,发放函告书,统计下阶段性可能要求政府帮助拆除的5家企业,并做好相应的拆除费用预算,制定年度《重点化工企业危险部位拆除操作办法》。下一步,将广泛寻找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招标,确定监理单位。监理费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关于全市化工企业危险部位拆除费用承担比例的建议意见执行。

19.关于“人事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局机关科室借用下属单位人员、下属单位之间相互借用人员的情况较多。”问题的整改。

新招录行政、事业人员即将到位,下一步,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养新招录人员、转业安置干部及调动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能力,鼓励混编混岗人员尤其是当中的年轻人积极报考公务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729821;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66号宜兴市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817298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