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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2156日至5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716日,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确保整改工作见行见效,我委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晓红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10个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深入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按照省委实施意见和我市责任分工、“1+5”配套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政治轮训、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持续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是开设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组织全市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并通过架设视频会议专线覆盖全市政法机关和各镇(街道)、各派出所分会场,全程录像、刻制光盘,组织因工作需要缺席的干警及时进行“补课”,有力确保全警参与、共同提升。

三是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巡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政法单位基层一线、窗口部门,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辖区群众意见建议,并将巡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政法各单位反馈,作为对政法机关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四是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工作机制,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全面强化对政法机关的指导监督、“协管”“协查”,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全领域各环节。

2、关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组织全市政法机关牢牢把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及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战略机遇,按照发展所需、政法所能的要求,坚持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大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对企业、经营者反映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秩序受到威胁、损害等报警、报案、信访和投诉举报,市公安局坚持有警必接、有案必立、有诉必查、快查快结,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突出犯罪,今年以来共破获涉企案件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挽回经济损失7800余万元。市检察院积极贯彻少捕慎押理念,严格逮捕强制措施的适用,构建非羁押诉讼的办案机制,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涉企案件依法不捕37人,10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为取保候审。市检察院探索运用案件影响评估、刑事合规治理等涉企办案机制,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轻刑案件企业人员落实慎诉理念,对17人作不诉处理。始终坚持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组织公检法部门对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开展专案打击,成功侦办了“假华为”假戴森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16起、抓获38人,有效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优化法治服务保障。市司法局牵头组建5支法律顾问专家团队,专项服务10多个千亿级环保、高端线缆等主要产业。组成重大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团,开展“定点走访服务”等活动,一事一策为企业解决复工复产法律难题,跟进重大项目开展研究论证、政策引导、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网格和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协调规划建设2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园区内13家律所共同定期入驻,积极开展园区企业法律结对服务,不断满足企业法律需求。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内部管理等常见法律问题,梳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针对性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解读,帮助民营企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管理。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系列活动,紧扣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依法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经济产权保护、风险防控等方面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管理者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升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是积极助推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全市政法机关始终将推进绿色发展、安全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以严打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安全屏障。严格落实太湖流域十年禁渔禁捕政策,扎实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环境污染案件惩治力度,共抓获非法捕捞者29人,受理审查逮捕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240人,审查起诉4189人,成功推动太湖沿线近1000米入湖河道综合治理,800余平方米固体废物得到全面清理,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对横山水库、龙珠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35家企业开展专项环境执法行动,检查企业废水排放处置等情况,确保水源地安全。同步开展美丽河湖行动”“太湖蓝藻处置”“非法码头整治等涉水领域法律监督,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巡查、走访和座谈27次,推动全市30余处河道水环境整治,相关做法被《法治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市公安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着力抓好危化品管理、三合一场所整治、群租房减存等安全管理工作,列管重点企业、消防监管单位1800余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408处,查处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21起,坚决守牢公共安全底线。

3、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宜兴、法治宜兴还有提升空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赴浙江省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典型经验做法,召开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和全市综治平安建设推进会,切实加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室)规范化建设,大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增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全市镇(街道)调处中心建成率达100%、村(社区)调处服务室建成率达90%以上,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8%,初步实现了矛盾纠纷处置最多跑一地目标,并形成了一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色亮点品牌。

二是扎实推动社会及信访稳定工作联动机制向基层延伸,结合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1+4”改革,推动镇级实施社会及信访稳定信息研判中心、综合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三中心一体化建设工作,构建形成了两个闭环一个通道的维稳体系,涉稳风险防控化解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三是针对违反信访规定,采取不当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特别是屡教不改的个别人员,依法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结合江苏省新修改《信访条例》实施,以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为主题,对打击非访典型事例进行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反映诉求。

四是市公安局按照智慧城市、“雪亮工程”、升级版技防城建设要求,加快建设公安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高质量完成全市警务一张图建设,多维感知融合平台正式上线,在无锡大市率先实现全量汇聚、数据融合、人车轨迹反查、按需建模。扎实推进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建设,融合汇聚本地感知前端6312个、本地社会面数据2亿余条。升级洑东、太华2个智慧公安检查站,建成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丁蜀警务工作站、双物联网派出所、万石华东石材市场警务室,加速推进泛铁骑化建设,交通执法、治安巡防、应急处置综合效能大幅度提升。全年全市违法犯罪警情数稳中有降。

五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化破案攻坚、深挖线索、“打伞破网”、行业整治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常态打击、长效治理机制,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六是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监督,推动政法机关不断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全力促进规范文明执法、严格公正司法。市公安局创新建立同步组卷推送、同步审核审批、同步监督管理“三同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执法全要素监管;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共建获得国家认证的快速检测实验室,加强对公益诉讼的检察监督;市法院健全民事诉讼“分调裁审”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审执工作质效位居无锡前列;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全市17个行政执法机关共75件行政处罚、26件行政许可案卷,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改促进。

4、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还有提升空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持续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建设,全面加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探索实施网格+党建”“网格+警格等多维治理模式,全力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今年以来开展网格走访巡查22.63万人次,处置平安稳定类事件5.17万件。全面推进最多跑一地服务零距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共排查矛盾纠纷21542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420件,调解成功率达99%,民事一审万人起诉率低于全省平均。

二是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监测评价实施细则、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细则等文件,围绕年度考核指标,以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为中心,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减负增效、奖惩适当的一揽子机制,为全市网格员履岗履职提供良好环境氛围。深化指导推进、督查通报、考核评比等机制,围绕全市网格员队伍建设、网格微信群建设等重点,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导,确保工作网络建得好、更用得好。

5、关于“抓政法系统党建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认真贯彻《关于大力提升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和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在执法司法中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市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确保政法机关始终在党旗下行动、“刀把子”始终听党指挥。

6、关于“政法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切实推动政法队伍铸牢政治忠诚、提升综合素能、砥砺担当作为、强化正风肃纪。

二是聚焦新时代政法工作现实需要,全面构建响应需求、适应实战、全面发展的素能培养体系,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培训,广泛推行实战轮训、微课堂培训、轮岗交流、技能比武等常态化训练模式,政法干警依法办案、防控风险、服务群众和科技应用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围绕网格化社会治理、治安重点地区整治、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对镇(街道)政法委员开展经常性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基层政法委员履职能力,促进各类资源和力量更多向基层倾斜。

7、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贯彻落实具体办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将廉政情况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不断推动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政法系统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与市纪委监委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机制,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工作,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六大顽瘴痼疾,依法严惩执法司法腐败,坚决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截至目前,已有208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和情况,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5人,留置审查调查3人,党纪政务立案16人,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高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精文减会的标准和尺度,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件的篇幅和结构、会议的范围和议程,全面加强文风审查和会风监督。开展为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对发文开会实行计划管理和限额管理,计划和限额之外从严审批,有效确保总量与往年相比只减不增。

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转作风找差距办实事优服务”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政法干警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跟班先进典型、找准差距不足、强化实践锻炼、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开展“五走进”“五必访”活动,采取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深入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领域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动业务融合,提升工作效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三是建立完善涉法涉诉案件台账,针对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第一时间组织相关政法单位开展核查,并要求相关政法单位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同步建立线索核查机制,对于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发现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开展立案调查,切实做到查实有果、查否有据。组织对12337平台、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交办的150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推动政法各单位压紧压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主体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关于“财物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各类专项经费管理,经常性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引导财务人员主动学习最新财务政策理论、参加市级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财务工作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是全面梳理委机关固定资产,逐一清点,按物登记,确保资产数量、使用状况、责任人完整明晰。同时,在年度预算中设置资产采购专项,确保专款专用。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防范化解风险矛盾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突出谁倒查谁,谁逃打谁的鲜明导向,推动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案件的打击力度,对出险企业逐一过堂,做到金融大赖、民生小赖一起打,在全市金融生态进一步好转的基础上,又查处恶意逃废债案件13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推动市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因案施策、追收资产、打击逃废关停企业破产处置机制,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关停企业依法破产,综合运用破产重整、执行和解等手段,健全完善执转破等机制,加快推动市场出清,释放沉淀资源,腾退发展空间,共受理破产案件57件,处置破产资产89.3亿元,彻底消化债务11.4亿元。

    二是始终坚持将破圈解链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银企协调、专项约谈等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协调化解转贷、担保互保、涉诉矛盾等难题,切实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政治、社会风险,累计为39家企业化解转贷难题、诉讼风险,为金融机构化解风险贷款5.15亿余元,有效压降了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我市获评“2018-2020年度金融生态优秀县称号。

    三是以扎实开展突出风险“清源”、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攻坚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组织全市各板块、各相关部门深入排查化解进京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经营、经济金融投资、教育、劳动社保等六个重点领域问题,扎实做好失独、涉众等特定利益群体和信访老户等重点人员的矛盾化解、人员稳控工作,有效化解了殷某烈士遗属待遇、陈某果园拆除、周某禁养补偿等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化解进京访重点问题7件,国家治理重复信访件结案率达100%

    未整改到位原因:

             1、在推进企业破产处置方面,虽然我们会同市法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仍有少数破产企业存在资产结构复杂、厂房租赁现象多发、税费负担较重、行业不景气难以吸引有效投资等原因,导致相关案件难以快结快出,一定程度影响了审判效率。

            2、在化解涉稳问题方面,我委坚持做到及时牵头协调处置,但灵活运用新思想新理念破局攻坚、打开局面做得不够到位,少数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1个问题2个方面,我委将紧盯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攻坚力度,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1、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效率还有待提升”方面

    继续加强与无锡中院、梁溪法院的对接联系,进一步完善我市重点企业涉诉案件指定宜兴法院管辖、银行起诉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深化运用破产重整、执行和解等手段,健全完善“执转破”等机制,加快推进市场出清,释放沉淀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领导:吴志良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牵头部门:执法监督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关于“少数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持续开展突出风险“清源”、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攻坚等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涉军、失独、涉众等特定利益群体和信访老户的矛盾化解、人员稳控工作,力争再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和重点人员,确保实现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矛盾明显好转目标。

    牵头领导:周俊峰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牵头部门:维稳指导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7977158。电子邮箱:1726157015@qq.com 

                                            中共宜兴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