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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928日至1122日,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222日,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了市民政局党组近三年来工作中存在的三大类820个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5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反复学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1.提高思想站位。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动员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组对我局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的巡察,是市委对市民政局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市民政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全局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反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2.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启中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党委负责与市委第四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3.坚持问题导向。经过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充分论证,制定《中共宜兴市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分解了整改任务,严把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全局联动,确保整改方向和进度。

     4.建立任务清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20个问题,制定50项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启中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逐步进行有效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20个问题已有12个问题整改到位,50项措施中已有38项措施落实到位。

1.关于“政策宣贯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目前,我局正积极开展五月份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宣传社会救助工作,例如印制一批精美的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由各镇(街道)负责发放到每家每户,提高困难对象及其家属对各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同时充分利用民政微信公众号、宜兴日报民政专版以及其他媒体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案例的宣传宣讲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2.关于“主动为民解困的观念扎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持续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常态化组织各镇(街道)开展低收入人口及其他困难群体的摸排工作,加大低收入人口认定政策宣传。利用无锡市“阳光惠民”监管系统预警功能,做好了社会救助动态监测预警处置,对动态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困难情形,指导属地村(社区)和镇(街道)主动调查核实,给予必要的社会救助申请协助。目前“阳光惠民”系统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已经纳入了死亡人员信息动态监测、退休动态监测、失地农民动态监测、残疾人动态监测、医疗费用动态监测等五个类别,对此已组织进行了及时的核实与处置。

二是建立民政服务困难群体的定期走访制度。4月份以来,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已经享受基本民生保障政策但生活仍然困难或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问题、是否有未纳入保障但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深入细致排查政策落实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目前,对全市所有在保对象已经100%入户走访摸排,对非在保对象继续开展入户走访,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整治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

    三是加大深度救助政策实施力度。2021年6月,已调整优化深度救助政策,出台了《宜兴市2021年度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工作方案》,在救助比例上做了进一步调高,如一类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比例提高5%,二类和三类困难家庭提高10%,深度救助最高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在具体限制政策上进行了放宽,如车辆购买价格限额从20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到30万。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审批和发放权限下放至各镇(街道),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目前,我局还在探索研究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帮扶政策,为缓解中低收入居民医疗负担寻找新的突破口。截至4月底,我市深度救助39户,74.9万元,户均救助1.92万元。

3.关于“社会救助实施手段比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

在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针对困难老年人,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上门援助服务,扩大覆盖面,注重提供照料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社工服务。针对困境儿童,一是在“六一”前对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走访慰问活动。二是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六一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各类宣传方式让公众了解、知晓未成年人保护报告、反映、求助的路径和内容,提升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思想认识。三是精细排查,切实掌握困境儿童底数,形成长效机制,做到保障及时、动态跟踪;精确认定,对困境儿童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四色管理;精准保障,建立“家庭-社区-社会”三级保护的安全网络,帮助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建立完整家庭功能、链接资源改善困境。

4.关于“养老机构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安全工作例会等形式,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局势、通报检查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安排,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入行。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积极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并要求养老机构组织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二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突出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机构主体责任和岗位行为责任的落地落实。目前,已与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局、养老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要求养老机构与各岗位工作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安全生产领域重要任务落实。疫情期间,按照上级部署第一时间对全市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同时在全市养老机构大门前安装监控设备,运用“物联网+监管”方式加强全天候常态封闭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入住老人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三是关心关爱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全市部分养老机构开展走访慰问,送去慰问信和慰问物资。开展养老机构“向春行动”,联合第三方机构帮助封闭管理工作人员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联合市心理学会开通“心理防疫”援助热线,提供情绪疏导、情感支持、危机干预等心理辅导服务。征集护理员微心愿,主办“致敬养老护理员”线上公益晚会,对封闭管理的护理员开展轮班,切实缓解养老护理员们的心理压力。

四是深入开展安全排查整治。除养老机构每月安全自查、镇街全覆盖检查、局养老服务科常态化督查外,还通过民政福利单位安全生产专委会,联合住建、消防等专业部门,聘请第三方安全专业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且不定期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交叉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机构,将和运营补贴挂钩进行处罚。截至目前,今年已开展各类安全检查督查21次,其中夜查4次。

5.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坚持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月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内容为抓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抓业务必须抓党建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6月下发下属单位绩效考核标准,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下属单位“双百分”绩效考核重点和各部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持续严格执行内审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财务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制度执行标准,全面排查各部门运行各类制度存在的风险漏洞。

二是深度融合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分管领域、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排查,进一步建立完善市民政局内控机制以及各科室、下属单位内控机制。已修订完善市民政局《关于严格建设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管理的规定》,根据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公布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考评结果扩充第三方代理机构目录,结合综合评定、公开评选等方式的基础上增设摸球的形式进一步优化第三方代理机构的选择,强化各部门对第三方代理机构履行公开公平公正职责的监管责任。

三是强化民生资金监管职责。梳理问题线索,对各级民生资金专项审计、专项巡察、年检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阳光惠民”监管系统出现的预警信息及时进行梳理,深入剖析原因。对全市各镇、街道2021年度民政财务开展检查,对因疫情防控无法进行检查的镇、街道要求自查并上交自查报告。

6.关于“执纪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强化执纪重成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形态间相互转化,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灵活性和有效性。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如实记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纪实手册》职责,充分运用谈话结果,把守纪律、讲规矩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4月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充分利用轮岗交流等契机,开展谈心谈话。5月局机关党委针对省级审计结果中的审计问题对两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加大问责重机制。以强化问责力度为抓手,抓实违规违纪行为的“后半篇文章”,把严格追责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对12345投诉中重复出现的问题,局机关党委及时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完善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岗位的内控机制,通过开展经常性检查督查,切实堵住风险防控漏洞。

三是优化队伍重监督。持续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5月,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局系统中层及以上干部进行发现问题线索、完善制度管控、监督检查手段和强化问责追究方面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民政干部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7.关于“项目监管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报告中指出的“为环卫工人提供免费推拿服务”、“预防糖网关爱眼健康”两个项目在2021年9月份已整改到位。对上一轮公益创投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将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监管。一方面,加强主体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管,健全公益创投台账资料,全程留痕。采取抽查方式对入选项目的组织进行复查,发现违规行为的,坚决追缴资金,并予以处罚。另一方面,进一步督促第三方做好入选公益创投项目评估和预测。在项目开展初期做好项目风险预案,项目开展中期,要求第三方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进度监督,有偏离预期的发展态势要及时启动风险预案,调整项目规划。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按照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的模式开展,针对查摆问题不深不实、主题不聚焦、剖析原因不全不透、整改措施大而化之、应说明事项未说明等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督促班子成员深刻反思,深挖“病灶”根源,促使民主生活会开的更具“靶向性”。

二是严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4月,下发《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列为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谈心谈话过程中,要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以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为目的做到既谈话,也谈心,局机关党委将不定期开展检查。。

三是强程序规范党员发展流程。5月下发发展党员规范流程,要求严格按照流程,坚持高标准发展党员,规范化履行程序。在2021年度党员评优评先中,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支部大会推选、支部委员会集体商议、局党组会议审核评定的程序开展党内评优评先工作。

四是重监督加强“三重一大”执行力度。细化完善《市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做好可行性方案论证,会议上各议事单位提交书面汇报材料,邀请市纪委派驻组参与决策过程监督,主要领导先听取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意见建议后进行发言。主要领导定期自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职责,对出现主要领导先定调的情况及时进行提醒。

9.关于“干部队伍轮岗交流不够通畅”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制定交流轮岗方案。4,对具备轮岗条件的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确保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人员尽早轮岗到位,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七年的力争轮岗到位,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五年的逐步交流轮岗。

二是建立交流轮岗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服务宜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交流轮岗相关规定,提前做好交流轮岗计划,定期自查交流轮岗制度执行情况,主动配合接受市委组织部开展的选人用人专项督查。

三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针对干部任职经历单一、岗位历练不够等问题,已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青年干部结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民政干部基层蹲点调研活动的通知》等,切实注重民政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和能力提升。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的沟通,为民政干部多争取上挂下派的锻炼机会,搭建提升能力的平台,着力培养既通业务又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1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选拔任用相关文件精神。已组织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工作通知》《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贯彻程序规范的自觉性。 

二是切实提升选拔任用程序规范意识。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商议规定执行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折不扣执行职数预审、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特别是“民主推荐”环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作为重要参考,对推荐结果按照不记名形式进行集中测评。提前征求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政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存入考察档案。

三是有效强化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干部定期自评、组织定期考核的方式,对试用期内的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任考评不合格者。今年内局机关党委已2次对12345投诉工作人员态度问题进行介入,充分发挥群众信访来访等监督手段,形成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整体合力。

11.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今年年内对2名因机构改革造成的超职数情况进行了消化,下阶段将继续坚持对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和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进行自查,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机关党委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下发《2022年度下属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对下属单位的年度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推进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切实维护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是从严抓好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局党组及各党总(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定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题交流发言、研讨互动。

三是从严强化阵地管理建设。今年,局办公室及机关党委已对本部门干部职工注册的QQ号、微信号及QQ群、微信群进行了清理整顿。同时,抓好全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宜兴日报专刊等媒介信息发布的意识形态审查,建立起公共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制度,增强预警意识,进一步提升对相关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进行网络舆论引导的能力。

    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工作谋划的起点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不断造浓民政系统“争第一、创唯一”的氛围。进一步改进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模式,增设每月一次的月度办公会议,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月度办公会议学习双管齐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对民生工作的批示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和方向性指引。对标市委常委会中心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层面及时传达和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决议,确保上级精神和决策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大在牌子、资金、试点等方面的对上争取力度,荣获市第一季度“四争”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培育创建工作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获省发改委和省民政厅督查激励。市社会福利中心主导制订的《养老机构标准体系构建及关键标准研究》成功入围江苏省民政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进一步强化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为方向标,加强高质量考核任务和重点目标任务的月度、季度和年度工作督办,以开局即冲刺的态势推动全年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加强与无锡和周边县市的对接,增强比较意识、看齐意识和争先意识,定期比较、分析并认清我们的优势和劣势,以“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理念,取长补短,结合宜兴的区位、生态、人文等优势,进一步提升宜兴民政在无锡乃至全省各板块中的排位和地位。

    二是进一步深化融合,高起点谋划养老区域一体化发展对标我市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的目标,高起点谋划,制度化推进。制度层面,科学制定《宜兴市养老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把积极主动参与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合作、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纳入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并积极协调市发改、财政、卫健、公安、文旅、统计、人社等部门,从补贴互认、人口信息共享、信息统计、养老护理证书互认等方面发力,积极主动参与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合作。市级层面,积极推进建设全市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年初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已通过工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有待市领导审批后,进一步落实建设。机构层面,继续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对照115项指标,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水平。通过会议布置、现场教学、培训指导等方式,充分利用宜兴市社会福利中心的省级标准化创建成果,向全市乃至全区域养老机构输出标准化管理经验,提升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优化慈善会组织建设,加强互联网背景下的慈善工作创新发展。目前已做好市慈善会换届方案,拟在年内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从而进一步优化市慈善会内设机构设置,进一步厘清市慈善会和市捐赠中心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招聘,强化新时代宜兴慈善工作的人才保障。对接相关平台,对慈善会公众号、网站等外宣平台进行模块整理,加速“互联网+慈善”发展步伐。5月,制作了慈善捐赠文化墙,进一步造浓捐赠氛围。               

    四是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注重社区治理“宜兴样本”品牌化建设。今年初,作为无锡地区唯一一家被推荐向江苏省民政厅申报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治理创新示范市,经验材料在全省农村社区治理推进会上进行了交流。今年3月,宜兴市民政局再次被无锡市民政局向江苏省民政厅推荐为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单位。下一步,将通过分级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法,深度挖掘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典型示范,培育更具创新性、代表性的社区治理品牌,打造基层协商议事的“宜兴样板”。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加快推进建设全市综合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待市领导审批后,预计年内可完成建设,通过该信息平台把居家和社区养老、养老机构、医养融合等养老服务项目、内容纳入大数据管理,实现信息联网、数据对接和资源共享。依托数据平台,加强区域性养老资源整合,推出“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地图,便于长三角区域内养老资源供需对接,提升养老服务精准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健全慈善组织架构,持续普及慈善文化。将尽快召开慈善会第四次理事会,完成新一轮的换届工作,形成清晰高效的组织领导架构。同时,下一步,还将通过筹备慈善艺术品秋季拍卖、开展线上慈善认捐公益项目、开设“慈善‘益’课堂”等多措并举,有效拓宽募捐渠道,普及慈善文化,加深慈善认知,打造更深更广的社会认同感。

    2.关于“破解难题的动力不够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殡葬领域排查整治工作,起草下发了《关于开展清明前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宜殡改〔2022〕1号),将整治范围由原来的“三道两区”扩大到“六道三区”;并将占用耕地、林地的墓穴和《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公墓区域以外的已有坟墓进行重建、扩建、硬化处理的墓穴纳入今年的整治范围,清明前已阶段性完成“六道三区”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迁坟3891个,平坟282个。要求各镇(街道)印发有关散葬坟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长远计划,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负责人带头抓、村(社区)干部亲自抓的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立体式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出台《加快推进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的方案》,要求各镇(街道)根据未来十年骨灰存放设施需求情况,合理规划建设镇级公益性骨灰堂,以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同时,出台《宜兴市新生骨灰跟踪管理方案》,从4月19日起,对全市范围内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实现闭环跟踪管理。开展礼炮车整治,制定《关于全面禁止殡仪礼炮车服务的公告》,牵头公安、交通等部门,从2022年4月1日起,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礼炮车上路、运营,切实保障市民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二是有效推进城乡社区养老站点均衡发展。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按照“就近就便,便民惠民”的原则,综合考虑老年人居住或活动集中度及步行通达等条件,优化布点建设,逐步构建“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村(居)20—25分钟”的助餐配餐服务圈。当前,已完成16个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新建镇、周铁镇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底完成建设,实现全市镇级区域性助餐中心覆盖率100%。

    三是长效推动未经登记小型养老服务经营场所整治。2019年,利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契机,对全市32家未登记备案小型养老机构全面开展排查整治,32家机构中,办理备案手续1家,关停31家。今年,适时组织开展未经登记小型养老服务经营场所整治“回头看”,发现5个镇(街道)的15家场所仍在经营。局党组高度重视该类场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分组带队对15家场所逐一进行了督导检查。3月下发《关于做好未经登记小型养老服务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处置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的通知》两个专项通知,要求经营场所做好封闭管理,落实安全防疫措施,所有人员确保每周2-3次核酸检测。同时,函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其按职责对相关场所进行依法处置。目前,上述机构门口均已张贴了疫情防控封闭管理与谢绝探视的告示,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和住养老人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切实增强殡葬服务的公共供给。持续开展殡葬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市级殡仪服务中心三期以及镇级龙墅礼仪服务中心建设,预计于2022年7月可建成投用,其他镇、街道已按实际需求进行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镇级骨灰堂(楼)建设,至2022年底,有镇级骨灰堂(楼)新建需求的镇(街道),年内争取完成土地指标;原旧骨灰楼改造提档升级的镇(街道),年内争取完成改造,引导从“入土为安”转变到“入室为尊”。

    二是积极推进新建镇、周铁镇镇级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新建镇正在建设中,预计7月底可建设完成,周铁镇原选址现征用为疫情防控隔离点,预计年底前落实到位。

    三是持续推进非法养老机构整治。由于前期全市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无法完成取缔整改。下阶段,拟协调市场监管、民政、住建、消防、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召开未经登记小型养老服务场所整治工作协商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整治合力。同时,协商制定《关于未经登记小型养老服务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整治工作计划表,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内容及工作要求,形成规范清晰的整治模式。

    3.关于“统筹协调的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大对上衔接力度,整合数据应用平台。经过我局与无锡市民政局经济核对中心积极协调,在今年新一期无锡市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升级改造中,已将宜兴市不动产数据纳入无锡市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数据库,目前无锡市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升级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流程,待审批流程完成即可实现通过一个核对系统比对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的目标。积极应用无锡市统一开发部署的“阳光惠民”(原“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的新功能,明确要求各镇、街道运用“社会救助综合查询”模块,进行定向查询,尽量避免重复救助、过度救助,提升救助精准度。

    二是加大横向协调力度,尽快建立市级应用平台。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出台了《宜兴市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规划了办理流程图,并组织认真学习,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抓好与人社、医保、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及时对接市级“一件事”平台,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节点和人员安排,共同推动身后“一件事”改革落到实处。民政作为“身后一件事”牵头部门,已在市殡仪馆和张渚殡仪馆设立临时窗口,向群众发放“身后事”告知书,将火化后需到其他部门办理的有关事项向群众进行告知,减少群众来回奔跑的次数。同时,结合移风易俗工作推进,出台新生骨灰追踪管理方案,着力推进镇级殡仪服务中心建设,为身后“一件事”改革提供载体和平台。把身后“一件事”改革及其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对各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目标任务,合力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取得实效。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由于“身后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涉及市级“一件事”应用数据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对接市行政审批局、城运中心等部门,关注市级“一件事”平台建设推进情况,为平台建设、流程设计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待市级“一件事”平台确定后完成数据对接等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实现“身后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

    4.关于“养老设施实际效能未能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进一步优化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督促全市各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建设标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安全等各类标准的建设,已按照无锡市局要求完成徐舍镇敬老院、官林老年服务中心和周铁镇敬老院等3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创建任务。提升养老机构医养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已建成运营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或护理院,不断满足失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持续照护需要,目前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规范做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机制,目前全市37家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

    二是进一步优化养老床位供给。在设置审批时,以各镇(街道)老龄化程度为导向,根据当地床位数情况给予前置审核,确保养老床位合理分布。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建立形成市场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民办养老机构在维持合理盈利水平的基础上,针对低收入人群、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老人实行适当收费优惠,或在同等条件下增加服务项目。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倡导社会慈善人士对困难群体开展定向捐赠,冲抵一部分的服务费。

    三是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按照“七个一”的要求,选择社区人口居住集中、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交通方便的区域推进中心(站点)建设,目前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成率分别达到90%和65%以上,按标准已完成5个街道建设具备日托、全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的目标。推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公建民营运作模式,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具体运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公建民营239家,占比79.4%。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深化护理型床位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预计至2022年底前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将达到70%以上,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成率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

    5.关于“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多举措解决市场护理员缺口问题。逐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员参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前所有与养老护理员关联的政策待遇,均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作为依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平均薪酬待遇不低于上年度本市服务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要求机构对相关政策切实落实到位。不断完善激励评价机制,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举办了2021年宜兴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有力的促进了护理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提升,竞赛产生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疫情期间,开展养老机构“向春行动”,联合第三方机构为封闭管理的养老护理人员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同时通过开通“心理防疫”援助热线、征集护理员微心愿、主办“致敬养老护理员”线上公益晚会、开展走访慰问等多种方式为护理员送去关心与关爱,切实缓解养老护理员们的心理压力。

    二是多方式提升护理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2021年12月,依托社会福利中心培训基地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培训共举办四期,每期50人,参训人数200人。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建立健全与评定结果挂钩的收费和政策扶持体系,目前全市60%的养老机构正在等级评定中。推进建设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目前已通过工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待市领导审批后进一步落实。

    三是多渠道激发养老市场竞争活力。依托宜兴发布、宜兴日报和融媒体中心的其他宣传平台做好养老服务宣传推广。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参与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合作,将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纳入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因前期养老机构处于封闭管理状态,无法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评估,待正常运转后,将及时组织推进,预计年底可完成护理员培训1150人次及全市60%的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综合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已通过工信局专家评审,有待市领导审批后,进一步落实建设。

    6.关于“行业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2021年10月,我局联合市工商联对宜兴市电动车销售行业商会、宜兴市中小商贸企业商会启动撤销程序,目前两家商会已被撤销。同时,以我市僵尸社会组织专项整治为抓手,成功推动注销23家僵尸组织。下阶段,我们将按照依法和稳妥原则,在上级民政部门统一指导下,依次对符合条件的僵尸组织进行撤销,真正将撤销工作成为我市社会组织监管的重要抓手。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下阶段,我局拟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宜兴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指导标准》,对申请资质认定的社会组织明确具体规定,通过资质认定的社会组织,才有资格承接宜兴全市范围内各级政府部门转移、委托、授权的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目前该文件初稿已草拟好,正在和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进行协调中,计划于6月份完成发文。

    7.关于“民生资金监管乏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严把资金审核关口。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在民生资金的审核、下拨中,直接由市财政与各镇、街道、园区财政结算,优化资金下拨发放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严格要求各镇、街道进一步加强经济状况比对,在民生资金发放时,通过财政部门开发的比对系统进行资金拨付前的死亡信息比对,防止死亡超发现象。

    二是严格资金发放渠道。在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文件中要求各镇、街道改变原先银行卡(折)多头发放的方式,全面推行民生资金拨付至“一卡通”,确保群众能自己保管或指定人员保管“一卡通”,坚决杜绝民政经办人员和村、居委干部保管、经手“一卡通”。6月份低保年检复审结束前,全部落实到位。常态化运用“阳光惠民”监管系统,加强资金发放的事后监管,及时进行预警处置,追缴错发资金。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下阶段,将充分发挥局财务顾问的作用,依托局规划财务科每年通过抽查、通查的形式对各镇(街道)相关民生资金进行审核。同时,拟于6月份结合低保年检复审督查工作,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检查,确保民生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聚焦“严”字,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换届选举规定程序和选举办法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对支部换届工作的基本原则、委员会设置基本条件、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作了详细说明,为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方法遵循,确保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二是聚焦“优”字,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牵头安排,我们于去年7月份成立了宜兴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充分依托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平台作用,于2021年12月份启动“益起来、先锋行”宜兴市社会组织党建项目,实施“固本强基”行动。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已全部摸底结束,拟成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名单已酝酿,并跟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编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初稿已完成。同时,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名义举办了社会组织致敬养老护理员线上公益晚会,得到了无锡市领导的高度关注和肯定,也激发了我市社会组织的活力。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确保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党员“应管尽管”、组织“应建尽建”、党建工作指导员“应派尽派”,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实现综合党委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均达100%。在加强基层党建的同时,用党建项目形式,实现业务领域与党建工作的有机结合,打造社会组织特色党建品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7962013;邮政信箱宜兴市民政局(宜兴市氿滨南路10号原宜兴日报社);电子邮箱yxs_mzj@163.com

  

                                                                        中共宜兴市民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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