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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28日,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动员部署,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狄胜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分别召开分管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协调督促解决分管科室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制定有力举措,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7个问题,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梳理,制定下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分解57条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盯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要求。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查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推进整改。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整改实效。建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为整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聚焦整改方案,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整改与完善机制相结合的整改思路,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对于巡察期间就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进度要求,落实挂账销号;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制度,推进综合治理,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持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宜兴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学习载体,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宜兴财政落地生根、深入人心。二是制定《宜兴市财政局网络舆情处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网络新闻发言人、发言人助理、网络信息员、网评员队伍建设,发动全体财政干部做好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工作,积极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提升了舆论引导能力。三是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积极借助省、市相关报刊的专业力量,进一步提高了新闻宣传的多样性、互动性、吸引力。四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财政系统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列入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各级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五是建立健全定期研判制度,及时排查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2.关于“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绩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规范预算追加的管理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控预算追加,预算追加事项实现较大幅度下降。二是加快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升级,设置预算执行预警机制,分别从账户监控、大额转账等方面实现异常操作的实时监控;在指标管理中加入使用进度,通过对比时序进度及时了解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指导督促预算单位完善内控机制。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合作,建立支付短信通知系统,及时将支付情况通过短信发送给预算单位主要领导 、主办会计、出纳,确保预算单位每一笔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制定印发《2022年度宜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进一步构建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宜兴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规程》,加强第三方机构管理考核体系建设,加大对第三方机构业务把关和工作质量的考评力度。有序推进财政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及问题清单报送市政府,督促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并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服务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宜兴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会同市发改委制定2022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控制实施项目的规模。严格规范概算调整,按照《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要求,超过概算或设计变更达1000万的项目必须报请市政府同意。二是出台《宜兴市政府和国企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我市投资基金的设立与运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协调对接疌泉绿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对我市相关优质企业进行调研,加大对我市相关企业的投资力度。持续跟进国家级母基金在宜兴设立子基金相关事宜,由中文投母基金出资的和谐远达(宜兴)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母基金出资的和谐超越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宜兴)子基金均已完成合作签约。优化完善关于我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招引集聚效应。三是高度重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5月份组织指导9名人员参加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积极推荐表彰2名高端会计人才为我市“百佳科技之星”。加大会计政策宣传力度,今年以来,通过政务媒体、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电话咨询等方式,提供会计政策法规、会计信息咨询600余次;汇编《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汇编》《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实务操作指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常见“问题清单”,发放《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宣传手册,进一步提升了会计政策的宣传效果。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之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新要求,于4月份制定出台《宜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实施清单、分类和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清理现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将整合后的专项资金全部列入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并组织修订完善,逐步推进具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覆盖。二是加强政策执行的审核审批把关。2017年、2018年多发放的农业保险工作经费2万元、0.1万元分别于当年度收回。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制定《2021年度宜兴市公立医院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药品零差率、存量借贷贴息等补助项目作了优化完善。三是制定《2022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计划》,确定32个财政监督项目,各资金管理科室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对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力度,并对相关部门违反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及时作出了行政处罚。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以及其他监督方式,探索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采集和分析指标体系运用,通过“信息+技术”融合,更多运用大数据分析,采取非现场采集数据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监督效率。

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财政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班子成员对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详细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职纪实手册》中明确的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廉政谈话、专题调研等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记录。三是层层组织签订“共性+个性”相结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财政系统“真抓实干、攻坚突破、争先进位”高质量发展考核,加强日常检查,督促指导业务科室、基层局负责人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四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宣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利用“三会一课”等时机,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违纪案例,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还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津贴补贴和福利发放的有关政策,按要求落实困难党员和干部职工补助条件和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聘任本单位绩效管理专家参与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不得领取评审费。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局机关自行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均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签订合同严格落实经办科室填写内部事项审批表、财监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等程序,支付时认真核对合同金额、支付条件等要素,较好地维护了单位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行机关财务支出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支出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对以前年度支出手续不全的问题已经补齐要素,企业主动放弃领取的8400元税源调查补助款已作为专项结余上缴财政。四是建立食堂票据领、缴、销台账,对票据存根进行补录,将存量票据存根统一移交档案室整理归档。加强现金管理,每月抽查盘点,做到了日清月结。

7.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局党组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均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断强化“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意识,切实发挥好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跳出财政看财政”,深入思考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问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主动担当作为,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宜兴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权责界限。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5次,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26个,均严格按照议题确定和预告、征求意见、酝酿讨论、形成决议的程序进行议事决策,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如实规范做好记录,并按规定存档备查。

8.关于“党建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牢固树立“围绕财政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4月份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年度财政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促进。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谋深谋实生财聚财用财理财各项举措,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展现了财政担当、体现了财政作为。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部署“书记突破项目”“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各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建活动,注重在党建模式上深挖特色、总结提炼、提升效果,全力打造宜兴财政机关党建品牌。三是局机关党委每月月初下发月度党建工作清单,统筹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围绕党员发展等具体党建工作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为党务工作者提供党建工作指南等学习资料,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对2022年度机关党建考核办法进行修订,优化完善考评细则,加强日常考评登记,进一步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党员信息管理,依托党员管理系统及时做好组织关系接转,每月底对各党支部组织关系进行梳理,确保每名党员纳入组织管理、教育、监督。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局领导班子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等文件,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基本要求。在做好理论学习、意见征求、谈心谈话、个人发言提纲准备等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召开涉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做到坦诚相见、开门见山,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二是机关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于1月份以党小组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让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中接受了严格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锻炼。三是对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主要时机、相关要求作进一步明确,督促各党支部于年初分别制定谈心谈话计划并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密切了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联系。每月底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谈心谈话台账记录进行检查,对谈心谈话不深不实等情况及时督促抓好整改。

10.关于“党员发展工作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落实党员发展标准、程序和纪律,严把党员发展程序关、质量关。局机关党委对局机关近3年党员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督促各党支部抓好问题整改。二是严把党员发展关口,党支部每季度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深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党的基础理论、宗教信仰等情况,并做好全过程纪实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发展质量。

1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参与人员的范围。今年3月份提拔使用6名干部,共组织谈话调研推荐39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民主推荐结果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二是对干部任前公示的范围和时间作了进一步规范,今年提拔任用干部的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提拔任用的镇财政局干部均实行了局机关和乡镇双公示制度。

12.关于“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继续加大公开招录、定向交流、军转安置的力度,2021年共引进年轻干部5名,预计今后三年内将继续引进年轻干部20名,45周岁以下人员占比将从目前的46%提升至56%左右。优化完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深入开展业务传帮带活动,继续落实上挂下派制度,2021年以来,累计安排4名财政干部到财政部、省财政厅、财政部江苏监管局挂职,安排7名基层财政干部到局业务科室上挂锻炼,选拔3名干部到基层任职,进一步促进了年轻干部的立体成长。二是科学制定《2022年度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继续开展“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财政干部参加学历升级和职称培训,近三年引进的15名干部中,研究生学历5人,金融、工程、统计、财经类专业10人。三是不折不扣抓好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办法》实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继续做好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工作,广泛开展“示范岗”评比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政策宣传、抗疫志愿服务等活动,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财政干部服务预算单位、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持续深化基层财政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定期组织基层财政业务交流辅导,科学做好基层财政主要岗位、关键岗位的人员调配,确保基层财政干部队伍稳定。

13.关于“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高度重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认真梳理近年审计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及时督查通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深入剖析审计反馈问题的根源,进一步修订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制度办法,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支出的合规性,从源头上建立起防范和杜绝“屡审屡犯”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历史遗留问题不新增、新问题得到有效预防,持续推进整改问题“标本兼治”和财政健康良性管理机制的形成。2021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同级审”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财政局得票率居首。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事关财政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探索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每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研讨,安排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深刻理解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全面梳理并系统学习今年国家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做好减税降费及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为稳定全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优化完善对下转移支付流程,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今年以来,已下拨基层转移支付资金2.82亿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通过整合优化、市园区镇联动等方式,今年获批专项债券项目13个、下达年度新增债券限额32.25亿元,目前已发行8.37亿元,剩余额度将在6月底发行完毕。是牢固树立中长期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围绕财政中长期规划、战略、政策、项目,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测算和评估,做好资金的中长期统筹平衡,确保财力兜得住、可持续。四是调整出台2022财税收入稳增长政策,更好发挥政策对财政增收的支持作用。全面启动市级预算单位往来资金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的往来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突出加强全口径债务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五是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会同相关部门和基层板块积极探索EOD等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重大投资项目中的引领性作用,保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顺利开展。六是坚持把财源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紧抓不放,积极发挥财政政策激励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产业支撑、项目带动,大力培植支柱财源,巩固壮大特色财源,着力抓好新兴财源,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七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思想,对照《2022年宜兴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宜兴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重点,全年预算安排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6亿元、产业发展资金5亿元,用于支持重大项目、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对外开放、服务业发展、绿色集约发展、人居环境等工作。同时,围绕支持我市“集成电路、电线电缆、机械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软件和信息技术、化纤纺织、非金属材料、汽车零部件、生命科学”等十个重点产业链,与各主管部门研究制订单项政策,助力我市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八是会同市发改委研究重构我市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市级各类奖补政策,提升政策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全面性。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政策绩效评估工作,将科技专项资金(2019-2021年)和第二轮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列入事后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将支持人才工作(人才引育奖补)列入财政政策评价项目。九是对近年来我市对上争取情况和当前上级专项资金政策进行全面分析,于3月份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提出2022年对上争取工作的目标、思路与建议,指导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积极应对各种减收影响,会同涉税部门和基层板块加强形势分析研判,优化征管保障机制,确保实现财税收入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积极探索构建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平台,将各类奖补政策集成打包,向企业精准推送,并精简申报材料,简化申报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动财政奖补资金高效、透明直达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实现财政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采取严控预算调整、事前绩效评价等方式,严格控制超标、超量配置资产。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所有通用设备最低使用年限延长两年的规定,对数额较大的资产报废申请逐一进行现场核查,进一步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在去年交通部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其他部门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入账显化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加强镇级资产业务指导和日常检查考核,将“资产云”平台使用纳入考核内容,部署安排镇级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镇级资产管理水平。5月初组织对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进行罚没票据、罚没物资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罚没、暂扣物资的处置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对1起应采未采事项作出了行政处罚。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目前无锡市正在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近期将印发执行,待无锡市文件出台后,我局将结合宜兴实际,加快制定出台我市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要求。二是目前省财政厅正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执法系统进行对接,我市将按照省财政厅部署,逐步推动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执法部门各类智能系统对接,尽快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3.关于“国企改革和国资管理的实施协调、监督指导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出台我市深化国企改革发展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同步出台助力国企改革发展的配套政策,高效推进各类专项改革任务。严格按照已出台的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章程制定办法等文件要求,推动各市属国企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营管理。研究起草市属国企集中采购管理指导意见、工资总额管理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1+N”制度体系。统筹指导镇级板块国企改革,完成宜兴市城镇联合发展公司组建工作。二是建立联络员日常联系制度,统筹安排国资办业务人员下沉企业,进一步做好服务对接工作。安排专人定向指导各市属国企做好深化改革“一企一策”方案制订和完善工作,深入一线掌握企业改革发展难点、堵点、痛点和相关诉求,及时牵头相关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按照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要求,研究拟定《2022年度宜兴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评价指标评分细则》,并新增“一企一策”改革进展专项考核、评议结果运用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考核体系。三是完成“市级机关留用市属国企人员、机关下属国有企业人员、机关未纳入编外用工指标人员”三类人员情况的梳理,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理顺行政事业单位中企业人员管理关系的说明》,对三类人员提出针对性安置建议。按照我市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方案,希望人力、金鸡山公墓已完成股权变更及转隶工作,由市城建文旅集团实质性管理,诚信人力正在履行股权变更程序。四是梳理汇总各市属国企财务管理人员情况,结合企业需求,制定个性化财务培训方案,切实做到共享培训资源,减少企业成本。贯彻落实我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投资项目分类监管,缩短决策流程。指导国企高效运作新动能产业基金,更好促进科技招商、产业升级,为宜兴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对照市委主要领导调研各市属国企的相关要求,督促各国企集团抓紧完善“一企一策”改革方案。按照各市属国企“瘦身健体”压降方案,会同市委编办核定各市属国企正式职工总数、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等编制,适时出台市属国企招人用人管理办法,推动国企减负增效。会同杨巷镇、万石镇、周铁镇、宜城街道等6个镇级板块,按照“一镇一策”的原则研究推进镇级板块国企改革,推动镇属国企提档升级,为城乡建设和民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二是继续与市大数据中心对接,加快启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力争年内推动系统上线运行。按照“管资本”的要求,力争年内研究出台国资办权责清单,推动国资监管机构更好行权履职。三是会同市委编办专题研究国企相关人员安置建议,报市级层面审议决策。会同发改委研究将粮食储备库分库及其他粮食企业进行整合归并,年内完成粮油购销公司组建工作。

4.关于“对上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认真梳理分析治太资金结余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加快项目验收,2019-2021年共验收8-12期项目35个,拨付资金6699.389万元。经市政府批准,验收结算结余资金1441.52万元转入14期重新安排项目。目前8-12期尚有19个项目未验收,结余资金7805.16万元。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财政部门将继续推进和配合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推动已完工项目验收,及早清零治太结余资金。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无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市财政局党组将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保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领会“财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深刻内涵,不断强化“财”必须自觉服从于“政”的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持续发力抓实整改,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件件落实到位。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制度意识,做到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以制度刚性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注重整改成果转化,奋力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将推进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惠企利民,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力书写宜兴财政改革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7983642;邮政信箱:宜兴市财政局310办公室;电子邮箱:yxsczj@163.com。

  

                                          中共宜兴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