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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97日至1011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水利局进行了巡察2023217,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了市水利局党组近三年来工作中存在的1226个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布置多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巡察整改工作。

1.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动员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组对我局的反馈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全局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反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华平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科室(单位)负责人任组员,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整改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保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与市委第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3.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任务清单。紧密结合反馈意见,经过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充分论证,出台《中共宜兴市水利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提出的大类1226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34条整改措施,并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明确了工作职责,分解了整改任务,严把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全局联动,确保整改方向和进度。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华平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逐步进行有效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26个问题中已有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优先战略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重点学与一般学、集体学和自主学、全面学和具体学相结合,定期开展理论自测,形成学习闭环。在此基础上,带头率队赴先进地区、基层一线走访调研,积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拿出新办法,叠加运用科技、市场、法治等手段抓实2023年度重点工作部署

2)新孟河宜兴段工程从20183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2112月完工,并通过水利厅治太建管局组织的完工验收。在此基础上,由点及面,加强2023年度重点水利工程推进。一是做好项目规划,项目实施前,加强实地调研,审核项目必要性和科学性,满足条件的项目予以上报市级政府投资计划;二是把控时间节点,在政府投资计划审定后,将水利建设预备项目转为实施项目,并将面上水利工程、美丽河湖等项目第一时间分解下达至板块,确保按照时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三是强化行业监督,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范建设行为,并做好工程质量评价及验收工作。

3进一步规范制度,扎实推进河长履职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责任切实加强河道治理管护工作的通知》,明确河长履职要求和规范。二是市河长办就新建河、丁山大河排口问题及河长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交办函,并联合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对新建镇、丁蜀镇多次进行了督导。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市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2021年全市各级河长履职1.8万次,2022年履职2.15万次,20231-4月履职0.63万次。三是加强河道问题巡查和交办督办。采取明暗访、第三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河道环境问题检查,河长办及时向各级河长与属地板块反馈问题情况,督促各级河长完成履职次数,加快组织问题整改。截至4月,已完成问题河道整改793。四是根据人事变动和市领导分工调整情况,调整优化48条重点河湖市级河长、河长制挂钩部门市河长办下发《关于调整宜兴市级重点河道(湖、库、氿、荡)河长、河长制挂钩部门的通知》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情况,逐年对河长制考核办法征求意见后,进行完善并下发。

2.关于高质量发展考核存在弱项指标“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水平偏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针对进展缓慢的工程,多次协调市发改、财政等部门,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被纳入上级考核的项目优先立项审批,加快前期推进。在推进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的同时,我局挖掘好的示范典型,积极对上沟通,力争多上红榜、少上黑榜,拉升排位。二是开展专项督导。牵头全面开展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督导,逐条检查、排查问题,督促各板块推进既定项目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改,对薄弱环节、失分项目按照标准补齐补足,确保在无锡市级测评中一次性通过。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实行河道巡查情况通报和美丽河湖红黑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动态开展河道问题排查整改。美丽河湖问题河道通报2021年发布10期,2022发布10期,2023年截止4月发布3期。截至4月,已完成问题河道整改793条(其中,2021375条,2022372条,202346条)。2022年发布宜兴美丽河湖红黑榜2期,2023宜兴美丽河湖红黑榜截止5月发布4期。我市2022200条美丽示范河湖全部通过上级考核。《2022年度全市河长制工作暨美丽河湖行动检查情况通报》将我市确认为美丽河湖建设水平整体较高的地区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实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精力大部分都放在业务工作上,对下属干部的思想了解不及时,谈心谈话偏少,两个责任履职纪实手册提供不全,记录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梳理制定2023年度水利局党组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包含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严格照单落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制定水利局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对象、方式、要求,结合干部轮岗、思廉月活动开展常规谈话32人次,配合市派驻组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实教育力度不够,频次不多,方式比较单一,采取学习文件、观看警示片、讲党课等传统教育模式居多,结合单位廉政风险点因人施教、按需施教少,教育针对性不够强、效果不够明显,干部职工敬畏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制定下发5.10”思廉月系列活动方案,组织召开水利警示教育大会、抓好青年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积极部署推动“周周学、月月测”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31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实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修订完善局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定出台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办法,切实用制度规范管理干部;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结合干部轮岗交流开展新任职干部勤政、廉政“双谈话、双承诺”,明确责任、指明方向、划出红线。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在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修订廉政风险点12条,进一步健全机关内控机制,规范行政行为;积极配合派驻组完成巡察移交线索的相关情况调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对各类广告宣传支出进行疏理,对巡察报告中所提相关问题进一步完善补充支出手续及附件,目前已让业务科室提供相关合同、明细清单、照片及活动预算方案附在支付凭证后。出台宜兴市水利局财务制度(暂行),从制度上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广告宣传类费用支出时要求必须将所有相关合同、清单及照片全部附后重大经费支出事项需经集体决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针对会计核算不严谨,费用列支不规范,节约意识不强等问题,我们已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会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费用列支,并持续加强公务出行管理,进一步严格公务出行报销手续,增强节约意识。出台宜兴市水利局财务制度(暂行),从制度上规定各类费用支出范围及手续。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支出凭证后缺少采购申请,目前已要求各业务科室采购申请提供给财审科并附在支出凭证后,已整改到位。针对部分资产未入“固定资产”科目问题,在2022年底已对乡镇水利基施全部清查完毕,清查总额21.24亿元,交各镇财政局入账,确保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同时,202210月成立水利系统房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20233月专题召开会议,布置房屋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系统资产管理工作,目前能确定价值的房屋资产已入账,无法确定价值的房屋资产将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再入账,计划9月底前完成。针对以机关培训、工会活动名义,擅自扩大工会支出范围,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等问题,我局已从巡察意见反馈后严格按照工会相关规定,杜绝超标准发放各类工会福利现象。

8.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风险漏洞“项目多头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严格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根据项目类型、建设规模、技术难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科学组建项目法人,明确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责任,目前局重点水利工程管理主体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乡镇及国企实施水利工程为发改委相应批复的实施主体。水利局结合平时的巡查、稽察、标后监管等方式,对项目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全面压实主体责任,避免项目多头管理的情况再发生。

9.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风险漏洞“过程监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进一步加强全过程监管。形成量化管理标准。围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各个环节,出台《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行业监管的权限、参建各方的责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宜兴水利建设市场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制定稽察办法。结合我市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台《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稽察的对象和范围、机构及职责、程序及方法、常见问题清单,压实主体及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三开展2023年度稽察工作。组织省、市专家赴张渚、新建、屺亭、万石、湖㳇、西渚乡镇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工作,重点稽察了七里亭水库更新改造工程、滆湖生态清淤一期工程、杭渎河整治工程、汤家湾河整治工程、移民工程进行专项稽查,发现问题98个,并形成稽察报告,目前正在督促整改中。通过稽察深入查找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并形成闭环,压实主体及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10.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风险漏洞“对乡镇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加强招投标管理。结合我市招投标体制改革,按照水利行业招投标特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项目实行招标计划公告制,在发布招标公告一个月前,将对应工程招标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告,做到招投标信息透明。二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实施常态化管理,对市级、国企、乡镇实施的水利工程开展“四不两直”抽查,一季度完成1个市级实施重点项目、4个乡镇实施项目(覆盖率33%)的标后检查,重点对法人、施工、监理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转包、挂靠、分包、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33个,约谈施工单位1家,并将检查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目前已督促各实施主体全部整改到位。三开展质量监督飞行检测。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和监督工作需要,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监督检测,检测内容为主体工程或影响工程结构安全部位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2023年对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竺山圩退圩还湖及内堤工程、太滆南运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项目、农村水利建设等在建工程进行飞行检测。

11.关于水政执法工作较为薄弱“执法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积极拓展执法思路和执法手段,在加大各部门横向联合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镇(街道)水利站兼职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纵向联合,集中力量共查共办,共同维护好全市水事秩序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轮岗交流和人才引进招录等方式,逐步配齐配强市级水政执法力量,同时,切实加大对水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素养

12.关于水政执法工作较为薄弱“主动执法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根据年度巡查计划,严格按照《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落实巡查,同时印发了《宜兴市水利局水事违法案件移送工作规程(试行)》充分发挥各乡镇“河道管家”、“河保姆”队伍的作用,在我市河道治理的同时,及时发现反馈水事违法行为。另外通过我局河湖管理所、工管科等聘请的第三方无人机航拍市重点河道、水库,对发生变化的、疑似水事违法行为移送大队核查处置。截至目前,水政监察大队已立案查处3起案件。

13.关于水政执法工作较为薄弱“案件质量较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认真对照相关规范标准检查案卷,相关案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制定出台《宜兴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同时邀请行业专家,开展执法案卷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执法案卷制作水平

14.关于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制定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及各党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注重联系我局水利工作实际,紧扣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中“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等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有关论述精神等,积极参加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业务能力提升等学习考察,开展工作调研,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推动工作实践

2制定2023年水利局机关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出台机关党委工作职责、机关党建例会制度、党建工作督查制度、机关党委学习制度等机关党委系列工作制度,委派专人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开展,扎实推进机关党委实质化运转;充分发挥机关党委职能,落实政治监督责任,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开展日常抽查检查1次,发现问题2个并督促相关支部及时完成整改。

1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还需提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根据市相关工作部署拟定局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下发到各党支部;通过月度例会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党支部月度工作重点,指导开展好月度主题党日活动;依托无锡先锋“智慧党建”平台,每月对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事前及时提醒,事后严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及时或台账不完善的及时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到位

16.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还需提升“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制定下发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须知,明确谈心谈话方式、原则、要求,指导督促水利系统各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工作需要,与本支部党员、所在单位职工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认真细致且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做到思想上解惑、精神上解忧、心理上解压、生活上解难,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1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还需提升“‘党员发展‘四双’制度执行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组织召开支部书记例会,部署开展党员发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部门档案材料缺失问题进行补充完善,对系统内近三年发展的党员发展材料开展专项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党员发展工作流程指导手册》并将其列入党务工作者年度学习培训内容,并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

1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够到位“干部梯队建设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加大年轻人才引进尤其是高学历专业人才引进招录力度,积极向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汇报争取,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结合单位实际,2023年招录6名事业人员,分别充实到财务、人事和四个基层水利站,优化水利系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同时,修改完善年轻人才培养机制,建立起“人才引进、岗位锻炼、教育培训、择优使用”人才队伍培育体系,全方位提升人才队伍综合能力。用好存量编制资源,加大招录招聘和人才引进力度,改善人员队伍年龄结构,逐步减少机关借用人员,理顺人事编制关系。

1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够到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制定落实交流轮岗方案。对全系统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梳理汇总,20234月对具备轮岗条件的10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确保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过长的干部及时调整到位。二是建立交流轮岗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服务宜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制订出台《宜兴市水利局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意见》,明确交流轮岗相关规定,提前做好交流轮岗计划,定期自查交流轮岗制度执行情况,主动配合接受市委组织部开展的选人用人专项督查。通过交流轮岗让党员干部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焕发生机。

2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够到位“干部选拔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选拔任用相关文件精神。已组织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科的同志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工作通知》《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贯彻程序规范的自觉性。二是切实提升选拔任用程序规范意识。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商议规定执行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折不扣执行职数预审、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特别是“民主推荐”环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作为重要参考,对推荐结果按照不记名形式进行集中测评。提前征求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政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存入考察档案。

(二)正推进整改的问题

至目前尚有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懈怠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阶段性成效

一是开展入湖河流消劣专项整治行动。针对2020年未纳入考核的22条入湖河流和216条支浜,制定入湖河流全部消劣、216条支浜提优的年度目标。2021底,22条小规模入湖河流全部消劣,216条河道水质率已达56.4%(该任务已完成,不再对水质进行单独监测)。二是开展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专项行动。制定下达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考核目标,加强日常督查考核。重点针对全市水质易反复河道、水质较差河道,追根溯源、查找问题,督促相关板块及部门制定河道治理方案并实施整治。根据上级部门通报,2021,我市新一轮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水质率为78%超过Ⅲ率70年度考核目标2022,我市新一轮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水质率为92.9%超过Ⅲ率80年度考核目标20231-3月,我市新一轮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水质优Ⅲ率为94.5%,超过Ⅲ率90年度考核目标三是结合美丽幸福河湖行动,开展问题河道督查,并及时开展“回头”,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跟踪督办,全面压实属地治水责任。截至20234月,已下发美丽河湖问题河道通报22期(其中,202110期、202210期、20233期),已完成问题河道整改7932022年发布宜兴美丽河湖红黑榜2期,2023年截止5月发布宜兴美丽河湖红黑榜4期。四是加快滆湖清淤工程推进,在2021年完成80万方应急清淤的基础上,2022年开工滆湖200万方生态清淤,并在滆湖上游同步进行约5000亩生态湿地修复,2023-2025年计划继续对滆湖实施生态清淤400万方和应急生态修复约10000亩。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强化监督检查,持续落实水质月度通报制度,动态关注水质走向,及时查摆水质提升薄弱点,强化督查跟进与工程推进调度,持续做好牵头抓总与统筹协调,力促水质稳定达标。20231231日前完成目标任务。

2.关于高质量发展考核存在弱项指标“万元GDP用水量考评较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力做好城市节水、农业节水工作。与公用事业局、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协同配合,特别是加大公共供水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制定和下发2023全市的用水计划,确定全市重点用水户名录,严格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落实节水措施,开展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工作。二是推进非农用水计量全覆盖,完成全市160家用水企业取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实现取水源头在线计量管控。三是完成宜兴市水资源和节水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实时监控计量,严格按计量收费,指导企业节水管理。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目前已经确定全市重点用水户名录,严格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落实节水措施,开展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工作。2023年完成用水审计单位2家,水平衡测试单位4家,完成时间12月。

3.关于解决难点问题决心力度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于各项目标任务,重部署发动,轻督察指导,后续跟踪督导力度还不够。如在水环境治理、加强蓝藻打捞处置等工作上,部分问题存在反复治、治反复的现象,仍有一些难以突破的制约与瓶颈”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阶段性成效:

实施太湖蓝藻打捞处置能力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强化重点水域蓝藻防控能力;会同市有关部门引导社会企业开展藻泥处置提质增效,缓解后续处置对蓝藻打捞处置工作的制约;做好蓝藻打捞处置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做好蓝藻打捞处置工作。截至目前,一是完成太湖蓝藻打捞处置能力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建成小径港藻水分离站1座,配备离岸打捞处置及防控船只11艘,进一步强化了重点水域蓝藻防控能力。二是积极引导江苏神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并完成环太湖有机废弃物秸秆协同处理资源化利用提质升级改造项目,缓解后续处置对蓝藻打捞处置工作的制约。三是常态化开展蓝藻打捞处置监督检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42人次,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及时做好蓝藻打捞处置各项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持续做好常态化蓝藻打捞处置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人员打捞值守,入湖港口、沿线湿地蓝藻防控等工作督查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做好蓝藻打捞处置工作。相关工作计划于11月完成。

2关于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对非法取用水、非法侵占河道岸线严重失管,地下水无证开采和超量开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阶段性成效: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编制完成《宜兴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审批事中和事后行政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初步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已完成)二是完成全市镇级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已完成)三是加强已审批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准予许可的内容进行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形成权责明确的水资源长效管理机制。(已完成)四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联合水利站按照年度检查的文件和表格,按时完成水资源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严格按照检查文件要求开展水资源管理监管截至目前已检查了57家,剩余18家,已检查的占总数的76%

(3)关于水行政许可审批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还是存在,工作推进时缺少持续抓、反复抓的韧劲”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阶段性成效:

加强水行政审批监管力度。一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配合,对去年已审批的所有水行政许可项目以及抽取之前已审批的部分项目进行监管。二是要求第三方机构制定检查计划,每季度形成一份检查台账,并针对本季度已检查的项目进行汇报,年终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目前已完成半年度已检查项目的汇报。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严格按照检查文件要求行政许可审批后续监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共计检查60家,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项目共计检查131,预计11月份完成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会计核算不严谨,费用列支不规范,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阶段性成效

针对会计核算不严谨,费用列支不规范,节约意识不强等问题,我们已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会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费用列支,并持续加强公务出行管理,进一步严格公务出行报销手续,增强节约意识。出台宜兴市水利局财务制度(暂行),从制度上规定各类费用支出范围及手续。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支出凭证后缺少采购申请,目前已要求各业务科室采购申请提供给财审科并附在支出凭证后,已整改到位。针对部分资产未入“固定资产”科目问题,2022年底已对乡镇水利基施全部清查完毕,清查总额21.24亿元,交各镇财政局入账,确保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同时,202210月成立水利系统房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20233月专题召开会议,布置房屋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系统资产管理工作,目前能确定价值的房屋资产已入账针对以机关培训、工会活动名义,擅自扩大工会支出范围,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等问题,我局已从巡察意见反馈后严格按照工会相关规定,杜绝超标准发放各类工会福利现象。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针对部分资产未入“固定资产”科目问题,对部分无法确定价值的房屋资产将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再入账,计划9月底前完成。

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体制还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与评议。421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最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局党组书记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各分管领导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全面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专题召开水利局宣传工作部署会议,下发《关于强化水利局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扩充优化宣传队伍,积极强化信息等报送,并定期通报报送录用情况。同时,要求各科室高度关注可能发生舆情的重大风险点,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网络舆情管控能力。

(3)一是加强思想教育。410日,专题召开网络安全工作部署会,要求各科室全面开展科室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守法守规意识。二升级硬件设备。通过租赁第三方单位(中国电信)专业单位提供的网络安全维护服务,新增网络日志审计设备并于45日正式启用,加强机关内部网络行为的实时监测能力,并要求网络安全技术人员定期反馈网络访问基本情况,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可疑行为并排查处理。三是强化内控机制。制定并印发《宜兴市水利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机关全体职工签订规范使用办公网络的责任承诺书425-26日,拆除机关内所有无线路由器等设备全面暂停机关内部所有无线网络的使用。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全面梳理整顿机关内部无线网络,严格执行固定地址准入原则,按照“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到人,通过实名认证的方式加强无线网络的管理,非绑定用户不可私接网络,拟定7月底前完成组织单位局域网整体杀毒,安装统一病毒防护软件,通过后台调度,统一定期查杀,拟定7月底前完成三是开展水利网络架构,通过网络安全专项整治,从基础链路层进行互联网、内网、专网等不同网段的分离,对数据及应用层进行增设网络防护、日志审计等安全设备,全力保障水利信息化软硬件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拟定12月底前完成

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不够到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十项职责,健全完善查(借)阅、收集、鉴别归档、转递、检查核对、保密等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推进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加强自查自纠和归档整理。抽调精干人员,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局管干部档案,严格落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组织认定,建立清单,查漏补缺,及时完善相关材料。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室硬件建设,积极协调资金对原有干部档案室进行升级改造,购置相关配套设施,严格落实六防措施。同时,结合局办公场所紧张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档案库房,设置公用阅档室,实现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三室分开截至目前,一是制定完善了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重点规范档案日常管理、材料收集归档和管档人员工作职责;二是组织开展局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重点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档案和近两年新进人员的档案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查漏补缺,及时完善。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进一步延伸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拟定三个月时间对所有局管干部的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梳理拟定干部档案室建设方案,将其列入局年度工作安排,计划9月开始实施,年底前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好党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两个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抓五看”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促进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针对指出的问题,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对问题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抓好贯彻执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4.切实强化督促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7933835;电子邮箱122214996@qq.com

 

                                   中共宜兴市水利局党组                                                                                                                                                      20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