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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31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市公安局党委完全赞同、全部接受。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市公安局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更加自觉护航“两聚一高”实践、投身平安宜兴建设,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使命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推进巡察整改有序开展。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公安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党委扩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沈建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市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全体民警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察工作和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全警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市公安局党委成立由谢海华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谢海华同志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抓好分管方面、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办充分发挥统筹牵动作用,对号入座,狠抓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问题牵引,明确任务分工。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在深刻反思、逐条梳理的基础上,将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中的问题细化分解,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整改时限,倒排工作进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过程管控。市公安局党委明确提出,要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先后3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改重点和难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及时带队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调研式督导,现场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整改计划,聚焦重点环节、推进力度和整改成效,确保巡察整改不留死角、没有盲区。

五是注重标本兼治,固化整改成果。整改工作中,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清单化推进、项目化落实”与制度化建设同步,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各责任科室、大队累计召开专项整改推进会41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5个、专项治理4项;修订制度规范37项,新出台制度规范11项,坚持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

二、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确保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纠正、逐项落实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对推进市委重点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经侦部门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不力,部分民警认识不到位,各级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和应付思想”的问题。

一是调整分工、统一思想,统筹各部门形成打击合力。由政委直接分管经侦工作,挂帅打击恶意逃废债务专项斗争,同时成立了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恶意逃废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二是率先垂范、勇于担当,引导全局民警认识到位。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和全局动员部署会、协调会、推进会,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请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对宜兴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极端危害性,确保全力以赴投入专项行动;三是主动出击、以打开路,用突破和战果逐步坚定各级信心。发挥经侦主力军作用,集中刑侦、治安等优势警力,实施专案经营,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对在侦的恶意逃废债违法犯罪案件坚持快立、快侦、快破。

(2)关于“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精神不足,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相对较弱,对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研究不够,受困于传统模式和法律条款,对专项行动所需业务知识的钻研不精。过分强调困难,查处力度、追赃力度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身学习。组织民警加强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等重点罪名的学习研究,对案件侦办中遇到的具体热点、难点问题,邀请检法机关及时提前介入,积极主动破解执法难题,确保证据收集及时完备,最大限度减少执法瑕疵;二是活学精研法条解释,增加办案能力。组织会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多次赴温州鹿城、丹阳等地学习当地公、检、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犯罪的先进经验,同时经常性的牵头召开打击恶意逃废债务重点案件研讨会,努力提高重点案件打击的主动性,为深入精准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犯罪开辟新路径;三是坚持严惩挽损并重,积极沟通检法。健全追赃挽损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案件侦办与追赃的同部署、同推进。工作中,对转移资产线索能查尽查,一查到底,同时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3)关于“力量不够集中,办案人员得不到保障,各部门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合力”的问题。

抽调各警种优势警力,着重打击一批影响恶劣的恶意逃废债务企业主。从其他业务部门和有关派出所抽调骨干民警充实经侦队伍,成立了三个工作专班,集中精力做好大要专案的侦办工作,成功侦办了江苏南亚等一批大案、要案。汇聚政府各部门信息,研究开发“涉险企业预警平台”,分级推送预警信息,一方面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最大限度地深入了解企业涉险的原因,涉嫌犯罪的坚决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联合金融、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落实稳控和堵控措施,努力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2、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会议分工与议事范围。在重大决策制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资金调用等事项上,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完善党委会议议题设置和意见征求程序,对拟提请市局党委会议审议的政策性文件,明确要求必须事先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保证与会人员有充足时间调研思考,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三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工作,由市局党委办专职人员负责记录会议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为会后进一步研究问题、总结工作做好原始依据和凭证材料的收集整理。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组织制定了《2017年市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配发学习记录本,建立学习考勤统计、定期汇总通报制度。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迎接十九大、永远忠于党、忠诚保平安”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月规范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统一活动日”,在5.10、7.1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体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队伍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常态。三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民主生活会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党性体检”,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点准穴位。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下属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从严治党、抓好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工作安排,规范开展支部书记向局党委述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常态化开展“十大爱民民警”评选活动、制定实施“百名民警典型”培养计划,推动组织生活更加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业务,促进广大党员民警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一是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比选择优”的总体思路,坚持“群众公认、不唯分、不唯票”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设计,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有效匡正选人用人之风。二是加大交流轮岗力度。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长期在同一岗位、同一单位特别是人财物管理、行政审批等关键重要岗位任职的部分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三是充实一线干警力量。在干部选拔任用、应届毕业生分配、过程中突出基层导向,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应届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条件艰苦、工作任务重的基层单位锻炼培养,充实力量。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对全局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核查统计,严格对照《宜兴市公安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宜政办发【2013】106号)文件规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对照全市公安机关队伍人员“三定”方案,严格核准领导职数,统一规范干部职务名称。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超值数配备干部和设置相关不规范职务名称的整改。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资料不够完善”的问题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守干部工作原则、严格组织人事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从会议推荐、谈话推荐范围、考察程序等方面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明确由专人专职做好讨论干部任免的记录整理归档。部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查漏补缺工作,修订《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各岗位归档责任,严格执行“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核实认定,确保干部档案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三)在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监督责任办公室,市局党委办、办公室、政治处为“主体办”成员单位,市局法制大队、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审计室、信访室等部门为“监督办”成员单位。“主体办”和“监督办”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共同推进“两个责任”在公安机关的落实。制定出台市局党委《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若干制度的意见》,逐级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7年责任书》,细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纪实制度,逐级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加大“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执纪问责力度。研究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工作意见》,严格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落实,充分运用和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力度,做到组织提醒,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制约机制常态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关于“少数民警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常态化督察检查。加大对民警接处警、社区走访、窗口服务等工作日常督导,实时开展随警督察、跟踪督察,及时发现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拖”等问题,能当场纠正的立即责令整改到位,问题严重的将反馈相关单位为主领导,并启动倒查问责,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二是通过投诉核查剖析问题根源。对涉及民警态度差、口气硬、服务不到位等投诉快速核查、定期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在警示教育、防患未然的同时帮助相关民警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通过全访评、警务评议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短信回访、电话回访、网络平台回访、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等方式,对全市各派出所社会治安满意度、公安队伍满意度、窗口服务规范度、社区民警知晓率等方面开展全面测评,将访评结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与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成为影响集体荣誉、个人待遇的重要参考。

 3、关于“部分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排摸。对全体民警廉政风险开展全面性隐患排摸,对排摸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引导、纠正,对发现的严重问题,严肃予以问责处理。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根据廉政风险等级和岗位特点,从容易滋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加强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落实队伍建设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掌握廉政风险发生、演变的表现形式和内在规律,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队伍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对民警培训费科目中列支的经费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培训费除支付上级机关安排的培训项目经费外,本级列支经费主要为培训费、教员授课费、培训人员伙食费,其余均不得动用培训经费;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按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流程,除必须进行的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以外,在项目运作以前必须将相关文件、项目需求、项目经费报局党委或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重新修定了食堂管理办法,加强了食堂主副食品消耗管理的核算制度,从米、面、油,到各种调料进行出入库管理,强化成本核算。

5、关于“公车维修保养未按规定实施定点维修”的问题

经市局党委专门研究,现决定对公车维修改变过去到4S店维修保养的方式,今后将通过议标的方式,严格按规定对中小型车辆集中到两家定点汽车维修厂维修保养,对大客车等大型车辆集中到市交通汽修厂维修保养。

6、关于“工程项目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对“交通信号灯维修、标示线工程未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招投标”的问题,经与市财政局、招投标中心进行衔接,已于2017年3月1日实施公开招投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目前,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局党委讨论研究决定,已进一步规范修订了宜兴市公安局重大项目建设流程,从项目建设意向、可行性论证、设计、投资概算、政府采购、签订合同到项目竣工验收、结算支付等,逐一作出明确规定,避免出现违规操作。

7、关于“违规收取赞助费”的问题

经核查,2014年度财务审计中,我局根据市审计局审计指出问题,对市局交警大队下属5个中队存在赞助款和中队房屋出租租金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非税帐户问题进行整改,于2015年6月11日按要求将共计38.5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非税帐户,全部予以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此次巡察组指出仍有非税收入19.45万元未上缴的问题,我局已在2015年度末财政结算的过程中,将包括19.45万元非税收入在内的各类项目经费上交财政。

8、关于“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一是全面深化执法主体培训。对全市专职法制员分批次到法制大队开展轮岗培训,通过现场授课、跟班审核、相互交流、示范讲解等形式全面提高法制员履职能力。采取集中培训、法制大讲堂、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警执法能力素质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5期,培训领导干部和民警800余人次。二是规范落实日常执法监督。以案管中心(室)规范运行为抓手,严格落实法制员把关作用,通过制定菜单式提示工作法,从执法全流程进行监督管控,全面提升执法质量。三是完善细化执法制度建设。围绕重点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全面推行受立案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受案登记制、完善立案审查制,实现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追责程序启动的主体、时间、流程,对存在执法过错的单位和民警,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以铁腕手段倒逼民警严格规范执法。

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宜兴公安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保障

市公安局党委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完善制度规范,提高队伍执行力,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市公安局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更加积极地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地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后续整改,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健全、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坚持从严从实,始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市公安局局党委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公安机关各项工作始终,真正做到党建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扎实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始终确保巡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市公安局党委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真的担当、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全市公安机关再接再厉、持续发力,发挥整体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成果运用,始终确保统筹兼顾助推公安工作。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各项公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宜兴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不断开创公安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以维护全市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优异成绩,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7079026;邮政邮箱: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19号宜兴市公安局政治处;电子邮箱:yxgazz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