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宜兴市纪委监委网站!

中共宜兴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1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1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民政局党委把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到位

1.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于2月13日召开民政局机关集体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认真领会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领导班子率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要求上来,集中精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会后,局长吴锡军同志多次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立了“反馈意见彻底整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思路。把整改重点首先聚焦在巡察反馈意见,吃透精神、领会实质,确保涉及到的问题、事项、建议不遗漏,将巡察组提出的三个方面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分解为12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梳理完善局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强化制度刚性,通过巡察整改推进宜兴民政事业发展、促进民政局党的建设。

3.全面落实责任。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局长吴锡军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分管领导牵头、职能科室整改、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保证了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班子成员在抓在管,都有一位科室负责人跟踪推进。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期间,局党委5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落实进展,4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检查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委政治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党委政治领导的核心作用。一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引导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确保正确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进民生保障事业的稳步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宜兴市民政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及《宜兴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根据议事的范围内容,将党委会与局长办公会进行明确区分,充分体现党委会的地位。严格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特别是有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做好可行性方案论证,经党委会讨论后实施。

2.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一是强化担当意识。对中层干部开展为期一周的谈话考察,在充分听取了每一位中层干部的意见,全方位了解了每一位中层干部的群众认可程度后,经局党委集体商议,制定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方案。二是强化监管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招录制度,人员招录必须经局党委集体商议,并严格把关招录流程,将招录结果进行公示,对招录人员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制度。三是强化创新意识。在切实对照政策做好双拥优抚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并创新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方面的体制机制,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定期走访困难优抚对象,及时掌握服务对象思想动态,切实抓好省政府〔2017〕59号文件精神的落实,确保现有政策落实到位。为重点优抚对象等退役军人办理大病住院医疗补充保险,主动为服务对象解难帮困,切实抓好优抚安置工作。

3.关于“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针对性监督不够”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党委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一是突出监督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对全系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局党委将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并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传递压力,层层推进工作。二是开展专项巡察。按照上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民政专项资金使用和重点业务领域巡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每年年初对各镇、街道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民政业务工作,深入开展日常巡察和专项督查,对局重点部门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业务进行延伸监督,实现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三是处理好群众投诉。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情况典型、反映集中的,认真及时办理、并保质限期办结。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局党委将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深化信息公开公示,创新公开方式,细化公开内容,引入社会监督。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任,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一是突出党建工作地位。以局党委重视党建研讨工作为基调,将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并牢固树立“抓党建促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带动民政业务工作的有效途径。以局领导班子为主体,协调统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二是调整党委领导分工。对领导班子分工重新进行调整,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由一名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减轻党委书记分管业务工作量,明确党委书记分工以党建工作为重心,加强党建工作的力度,有效提高党建工作成效。三是督促党建工作有效落实。引导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各党支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党建工作进行制度化监督,并将党建工作列为局系统年度考核重点。坚持强化党委中心组学习,发挥中心组在日常学习中的带学、促学作用。

2.关于“党组织工作规范性不够”的问题

以进一步提升党建质量为目标,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着力推动制度落实。聚焦基础工作质量提升,推动党内各项制度落实,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发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政治制度。对党支部贯彻执行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和推进落实党建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考查,并将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点对点反馈,努力推动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二是着力规范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对党员统一活动日、党费收缴、台账记录等进行规范管理。各党支部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每名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对党支部工作台账进行定期检查,要求台账内容涵盖“‘三会一课’、党支部活动、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基层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着力提升组织生活实效。切实重视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各党支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敢于批评、认真批评、有效批评作为生活会主导思想,并实时跟进批评整改成效。

3.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存在明显不足”的问题

以推进制度化管理促考核成效为抓手,切实加强党的干部人事队伍建设。一是制度化规范人事队伍的组建。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置内设科室部门和中层干部,对不属于三定方案范围内的机构进行一次梳理和自查自纠。加强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说明在“三定”方案之外设立其他机构的原因,争取在编办等部门的同意下设立相关机构,承担原内设机构的有关职能。建立健全局系统人员调配制度,对员工的岗位适应、调动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全面梳理机关和各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外用工情况,严格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的编外用工人员名额进行人员使用和经费申请,对因退休等发生的自然减员,及时向编办上报招录计划,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对原有的自行填补的企业合同制人员,退出编外用工名单,由原单位进行管理和分配。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人事招聘制度,下属企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确有用人需求的,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报局人事教育科备案。经局党委会商议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招录。二是多渠道加强干部队伍的优化。积极对上争取,通过招录、调配、军转安置等方式,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尽可能避免从下属单位借用工作人员。对确因工作需要已经借用到局机关的人员,区分短期借用和挂职等不同类别,对短期借用的,明确工作职责和借用期限,到期后仍回原单位任职;对挂职锻炼的,明确锻炼岗位和培养方向,加强培养。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统一部署、风险防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效落实。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五张清单”内容,执行“签字背书”制度。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对现有防控制度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财、物和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确保制度健全、规范操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突出问责重点,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动真碰硬、严抓严管。拓宽问责线索来源渠道,注重从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中发现管党治党不力的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注重从各类问题中发现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线索。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下属,一旦分管领域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2.关于“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程度不够”的问题

依法办事、提升能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编制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及办事指南,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建设,理顺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业务操作流程,及时做好政务服务网信息输入、更新及日常维护工作。二是推进改革进程。严格按照省、市级“三级四同”要求,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不见面”和“见一次面”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落实民政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局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三是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的业务指导、人员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行政审批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力求在办件数量、质量、时效和态度上做到全面提升,切实树立好民政窗口行业形象。

3.关于“部分下属单位财政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有力执行。一是强化年度经费预算管理。针对下属企业单位存在未执行年度预决算和预算调整制度的问题,进一步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和预算调整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包括收支预算、基建采购预算)、年终有决算,从严控制,中途预算有变更按照预算调整程序进行审批。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对各单位财务凭证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凭证不完整,接待费未附派出单位来函和接待清单的一律要求补充完整。从2018年开始,下发新的财务结报管理规定,对报销审批流程,报销凭证、手续,票据使用等进行了统一规范。进一步明确票据使用要求,加强票据规范操作:严格财务报销大额笼统的商场、贸易公司发票行为,规范报销凭证要件,明确大额发票需附物品购置清单及台账记录,否则财务不予报销;严格财物款项支付方式,对于规定额度以上的款项一律采用转账结算方式,对于出差外地支付款项的一律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三是切实加强监管机制。加强对下属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定期不定期对下属单位财务进行检查、审计,不断构建健康、安全、高效、优质的财务管理新常态。

4.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存在闲置情况”的问题

统筹协调、合法使用,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一是确定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科室,明确国有资产使用制度,进一步提高闲置房产的利用率。二是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的监管。定期不定期对租赁性房产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使用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5.关于“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及物资采购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实现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全面覆盖。一是民主决策。在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工作时,坚持科学民主导向,局长办公会上征求班子成员意见,邀请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尤其是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类提前让专业人员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在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涉及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权、管人、管事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各项权力运行和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完善操作规程。2017年11月,我局召开专题党委会明确:市招标、采购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委托不同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投标代理。将工程及物资采购的预算、编标、招标、议标与决算、审计分开,交由不同的代理公司进行代理,并对代理公司的操作规程提出更高的要求,确保堵住和防范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领域的漏洞和风险。

6.关于“作风建设及规矩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严明规矩、深入调研,督促服务效能扎实提升。一是深入调研。局机关各科室深入基层开展课题调研活动,针对我市民政各项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拟定课题,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课题调研,详细了解基层实情,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为局党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局党委每年牵头完成1-2个重要调研课题。二是积极指导督促。深入了解镇(街道)工作现状,积极指导和督促镇(街道)的工作,为镇(街道)发展理清思路,出谋划策。善于发现基层工作的好经验、好方法,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于条件比较苦、问题比较多、困难比较大的镇(街道),深入挖掘潜在原因,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切实做到情系群众,权系民生。三是提高服务效能。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对在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决不拖拉、不扯皮、不推诿,全面提高机关的服务效能。四是深化作风建设。局党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持之以恒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民政系统党建工作推动宜兴民政发展的强大动力。

2.全面落实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主体、执行主体、推动主体和示范主体的作用,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切实把各级党组织管好、把党的干部管好、把全体党员管好。

3.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步伐不变,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961272;邮政信箱:宜兴市华兴路50号;电子邮箱:mzjofyx@163.com。

 

 

中共宜兴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