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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2日至6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局上下思想统一、目标明确,以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为原则,党组领导班子从落实“主体责任”、党的建设、经费使用、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手,逐项分解落实,把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了实处,现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整改情况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市委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我局立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科室牵头、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强化整改责任。树立责任担当意识,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把整改任务牢牢抓在手里,主动认领责任,逐一解决问题,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3、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将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的落实。采用对账销号模式,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按照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推,在 1月内都基本整改到位。需长期努力逐步见到成效的,明确了整改时限,正按计划有步骤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   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相对突出”的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局党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把局党建工作摆上了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局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的地位,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坚持党建工作和规划业务工作共同谋划、共同部署、共同推进。

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够明确规范,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

一是我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巡察以来更是坚持党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无论是规划业务还是内部管理重大事项,一律由行政、党组联席会议集体商量决定。二是纪委第八纪检派驻组已进驻我局,今后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我局将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请派驻纪检组参与。既发扬民主又充分监督,防控决策风险,确保科学决策。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将按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会议部署党建工作,确定学习教育和活动课题,组织党员干部培训,及时上报3个党小组组织活动的开展情况。二是实行党建工作季度考核制度,对经常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进行督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体现考核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向各党小组下发了《“三会一课”实用手册》,党组成员带头讲好党课,明确规范活动记录台账。二是进一步完善谈话制度,在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之间开展“四个必谈”活动,分四个层次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巡察以来,结合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党组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共进行了廉政谈话20余人次。三是增强支部活力,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活动质量,以后所有支部活动会议,都已指定专人负责台账记录。    

3、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偏弱”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纪法规教育。以个人自学为主,重点要求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学习,着力从思想上、政治上强班子、抓队伍。二是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各党小组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补课”,在8月底前对局领导干部和党员的个人学习记录进行了检查。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继续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用人导向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是干部选拔任用上,进一步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各项程序和要求。三是按规定,到龄人员已不担任岗位职务。

5、关于“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对全局在编在岗、干部配备职数以及借调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合理配备岗位人员,已按要求按规范整改到位。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正逐步规范借调聘用人员的管理。

6、关于“干部管理监督的途径和手段有待深化”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开门纳谏,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开展对党员干部遵守廉政纪律、作风规定、岗位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纳入机关内部绩效考核,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员干部做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八小时之外也不放松管理,严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和出入高档酒店、私人会所、娱乐场所。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责任引领。局党组将继续与各科室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结合新的形势和实际,与时俱进修订责任状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每个岗位有压力、人人头上有指标,确保责任有效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有效合,双管齐下,量化到岗,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严格责任制考核。有效利用巡察、审计、纪检监察等日常监督所掌握的情况,以真考核、实考核的有效举措,推动全局上下各级,真正把责任制牢牢铭记在心上,时刻体现在行动上。

2、关于“局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局纪检组与分管领导定期沟通协商机制,积极配合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工作,做到敢抓敢管,抓常抓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坚持有问题必查,有违纪必纠,用好纪律戒尺,让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严”的问题

一是由办公室负责对所有中层干部及职工的办公用房进行调整,对超标配备的办公室按照规范标准,已于9月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宜兴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人员的全年收入由基本工资和产值工资构成;后勤人员按平均产值工资的相应比例享受基本工资及奖励工资。公司平时只预放职工基本工资及部分产值工资、奖励工资。年底核准每位职工年收入后,扣除已发数,发放剩余部分。考虑到工资发放程序的特殊性,为保证工资计税的均衡性和合理性,2014-2015年期间以过节费名义列支发放过工资,但年底均在个人全年收入里作了扣减。2015年2月,公司发放了一次过节费(1000元),之后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就停止了以过节费名义发放工资和使用下属企业车辆的做法,并一直严格执行至今。

4、关于“内控机制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为加强内控机制管理,对现有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通过查找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制定了需要调整完善的法规制度清单,现已对审批会签制度、档案管理和印章使用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批后管理的巡查力度,对违法违建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5、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谨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单位编制数79人,实有人数61,由于对招录人员控制严格,空编18个。实有工作量需求大,从企业借用了17人承担部分行政管理及专技业务工作。财政规定编外借用人员每人每年3.1万元,我单位实际支付每人每年1.2万考核工资,从2016年1月1日起,17人的考核工资已全部停止发放。二是之前食堂账户是以规划局名称开设的非基本结算账户,不能申领现金支票,但是食堂部分菜品的购买需用现金结算,因此让食堂管理人员办了一张借记卡,由单位账户转账到借记卡提现,借记卡作为食堂帐的银行账户之一统一核算管理,利息收入均入账处理,每月清对账户余额。经过巡察组提出意见后,进行了整改,现已将原账户销户,另报请财政局国库科审批,于2017年7月13日开立了“规划局食堂”新账户(基本结算户),现有食堂账户已具备开现金支票功能。

三、   下阶段进一步推进整改的主要目标和措施

下阶段,我局党组将在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举措,深入推进整改,突出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抓制度的贯彻执行,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针对由于客观限制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一些问题,坚持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化整改,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到实处,打造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规划专业队伍,不断推动城乡规划事业的发展。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2、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局党组在担负起党要管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留死角,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3、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坚定不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恪守各项禁令,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和千人评议机关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保持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对整改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7669990;电子邮箱:yxghc@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