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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统一部署,2019年10月9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共提出4个方面13个问题,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实的作风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推动巡察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科技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其君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作为成员,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了3次党组会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整改合力。

(二)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市科技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委巡察整改清单》(以下简称《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确定了45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进度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3月1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市科技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工方案》,成立领导小组。4月1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进行审定,局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问题认领、研究整改举措。《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印发后,局党组及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时间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5月1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主动对标认领,深入剖析反思,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6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听取各牵头领导整改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不严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出台《2020年度市科技局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无锡先锋”等平台开展网络在线学习,我局“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在全市历次通报中均名列前茅。三是把思想理论考评纳入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出台《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学时记录、督促检查等制度。

2. 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定于8月上旬举办全市科技管理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重点学习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育等政策和实务知识,旨在加快提升新形势下基层科技管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全面压实责任,4月份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印发《2020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同时每月召开创新型企业培育推进会,实行重点目标完成情况月度通报制度,不断强化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成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和科技招商工作小组,选派机关骨干人员与全市各板块组建18个结对联系小组,广泛开展上门服务、政策宣传、实务培训等活动,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制定出台《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工业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口径标准、强化服务管理、压实职责要求。

3. 关于“科技项目绩效管理和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科技厅新修订出台的《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本级项目实施情况,在广泛征求市审计局、司法局的意见建议后,我局已于2019年5月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出台了《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10月修订出台了《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工业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下阶段,我局将在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和实施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管理,提升科技项目管理水平。二是根据《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工业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在综合考评财政投入对创新能力提升、标志性成果产出、人才培养、产业升级等内容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科技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从制度层面提升绩效水平。同时根据上级政策导向,我局已在2019年度宜兴市科技创新(工业类)项目的“高端材料研发项目”类别中,对项目开展面向应用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项目完成时,销售等经济指标仅作为参考。三是省科技厅组织的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主要围绕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实施,注重先导性引领性技术创新,主要扶持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年我局根据省科技厅申报指南要求,发动我市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并将创新性强的项目推荐到省厅。同时我局已在2019年度宜兴市科技创新(工业类)项目的“高端材料研发项目”类别中,对开展原创性、“牵鼻子”、“卡脖子”关键技术研究的项目进行了扶持。下阶段,我局在工业类指南的制定中,将根据市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原创性、基础性研发项目的专项扶持。

4.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与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责任书7份,切实构建全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精心开展“5•10”思廉月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上廉政专题党课,着力营造正气充盈的干事创业生态。三是注重预防监督,召开新提任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切实将教育监督关口前移;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对工作中存在过失的相关人员及时开展教育提醒。

5.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落实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严格执行《市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明确党组会与行政会的界限,认真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主持人末位表态等议事原则和议事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专人记录制,杜绝多人记录、会后补录现象。强化会议记录的责任心和严肃性,确保要素完备、字迹工整、准确无误。

6. 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实”的整改情况:针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招待费用”: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具体办法,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内部管理办法》,对确需公务接待的,一律先审批再接待,要求明确接待对象、来客及陪同人员、经费预算等信息,并附来函或活动方案。经费报销要求做到手续齐备、附件齐全,并取得正式发票据实列支。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规定,从严把控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对“产学研及国际合作”、“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等开展的各项重要活动,详细制定工作方案,编报所需经费的明细预算,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其中超过(含)5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经费预算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可执行。活动结束后及时对所发生的各项经费栏目、凭证资料等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项目汇总报销(决算)表,按要求完成结报工作。针对“工会经费支出不合规”:强化制度完善和班子建设,5月份根据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我局召开工会会员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宜兴市科技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工会会费的收入、职工福利的支出、工会财务要求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范和明确,同时进行了工会换届。下阶段,局工会将严格按照《宜兴市科技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组织工会活动,发放工会福利,规范工会台账。

7. 关于“部分科技项目审查监管不到位” 的整改情况:一是收回不符合规定的科技专项资金,1月10日我局分别对两家企业下达了《宜兴市科技局科技创新(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整改通知书》,指出其中一家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未启动实施,不符合《宜兴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决定收回已下达的资助经费25万元;指出其中另一家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不符合《2014年度宜兴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申报条件,违反了相关诚信规定,决定收回已下达的资助经费50万元。1月14日,两家企业已将相关项目资金全额退回市财政局账户。二是强化科技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对照新修订出台的《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工业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在申报、评审、立项和实施等各个环节做好科技项目的监督管理。

8. 关于“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将党建工作与科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出台《2020年度市科技局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五个方面17项重点工作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局机关共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6次,党小组会15次,领导干部上党课2次。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频次,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9. 关于“意识形态体系建设不完善”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指定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每月领学人,带头开展学习和研讨交流,保证学习时间、质量和参会率。规范学习流程,确定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为集体学习日,中心组、党支部、局机关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集体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全年至少1次。指定专人负责学习活动的管理,做好“宜兴市理论学习中心组管理系统”的对接和报送事项。二是明确意识形态责任,制定出台《市科技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制定出台《网站管理及信息报送制度》《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以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为依托,及时发布科技知识和政策法规;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扩大信息的知晓面和宣传度;同时借助科技活动、调研服务等加大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结合科技人才和科技招商工作,将网络安全培训纳入科技业务培训、科技政策宣传指定内容,推动科技人才网络安全意识的提高。

10.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科学”的整改情况:一是在本次中层干部提拔中,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职数预审、审批(复核)和备案等程序和要求,确保程序规范,并将相关审批材料及时归档,妥善保存。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的规定程序进行,局领导参与考察谈话,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三是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流程中,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实行票决,并加强记录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宜兴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五条,切实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并逐步清理和规范局机关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情况。

11. 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以本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切实对《市委巡察市级机关部门发现问题的通报》指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深入剖析,落实整改,防微杜渐。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及时贯彻、定期研判各级巡察工作部署和问题通报,强化自查自纠,压实两个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12. 关于“自查问题不够较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自查自纠,将自查整改与选人用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具体工作融会贯通,真正做到见人见事、真刀真枪。二是注重长期坚持,既将本次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又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13. 关于“整改问题浮于表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研究确定牵头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的“时间表”,跟踪督促工作进度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强化推进建章立制,一方面修订出台《市科技局内部管理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实施本级科技项目管理要求,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前阶段努力,我局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市委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放大巡察工作效应,推动科技工作创先争优。

一是持续发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各类制度,抓好执行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是强化担当,推动科技事业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科技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招商、重大载体平台建设等中心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争当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0—87986504;邮政地址:陶都路8号宜兴市科技局;电子邮箱:1104118551@qq.com。

 

中共宜兴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