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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宜兴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宜兴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6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宜兴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坚定不移把巡察整改作为市局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突出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副市长、宜兴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杰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亲自督查督办,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督查进展情况,逐项听取汇报,逐条进行研究,逐件销号整治,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局党委制定了《无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宜公委〔2021〕27号),明确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并按要求报市委巡察办审核。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17个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74项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时限,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定《宜兴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于7月8日召开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牵头整改事项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

  (三)强化成果运用,确保闭环销号。以实效为导向,建立分管领导牵头整改、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督察部门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全程留痕”制度,按具体问题逐项整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一对一”闭环销号管理。督察部门把整改督查督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督办,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推进,坚决防止巡察问题反弹反复。建立上下联动整改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截至目前,74项整改措施已有62项完成整改任务,并将长期坚持;还有12项正在积极整改,严格对照整改要求、深化落实、改进提高,确保全面达成整改预期效果。74项整改措施问题做到了条条有进展、事事有交代。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党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推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内控机制,进一步配套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八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等制度文件;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召开完善内控制度专题会,梳理并修订完善内控机制11类80余项,建章立制24项规范性文件;优化调研机制,修订《宜兴公安政治工作重要信息录用计分办法》,完善信息报录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服务决策、推动工作、防范风险、严管队伍中的功能作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发队伍活力。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2021年中共宜兴市公安局委员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清单》《2021年中共宜兴市公安局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清单》《宜兴市公安局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及《宜兴市公安局政治督察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内部政治生态纯净稳定;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会前征集、审核上会议题,梳理内审会议通过大额经费使用有关事项,明确汇报和列席单位;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个议题坚持民主集中、逐个发表意见建议,杜绝“一言堂”现象。三是加快放管服改革。在户政服务上,宜兴已经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行省内户籍人员临时身份证“一站式”办结,推广应用全市居民电子身份证码;在特种行业服务上,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开始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准入数量的限制规定;在出入境管理上,以发布推行《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为契机,在接待大厅增设“外国人业务受理”专窗,开辟加急办结“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便利我市企业聘用外籍人员申请办理相关工作类居留许可签证业务,截至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我市企事业单位聘雇的外国人先后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普通签证申请达69人次,累计提供加急办证服务18人次;在车驾管服务上,积极推行货车通行证、电动自行车号牌线上办理,设置警邮网点23家,市民可以就近选择网点办理驾驶证行驶证补领、违章处理、车辆抵押业务、变更联系方式等,上半年警邮网点办结车驾管业务7000余笔。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护航”“百城”“猎狐”等系列专项行动,坚持从维护企业利益出发,严格受立案工作,对各类涉嫌侵害企业权益的报警求助,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查、快侦快破,今年以来,先后破获各类涉企案件15起,刑事打击13人,为企业挽回损失4300万余元;加强与金融监管、市场监督、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互联互动,捣毁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窝点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通过新媒体、案后回访、定点宣传、集中授课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对企业负责人、财物人员等易受骗人群开展“靶向宣传”,定向传递经济犯罪预警信息,截至目前,共召开法制宣讲会6场次,传递预警信息29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提供各类咨询服务110余件次;集中全局优势警力,实施专案侦办,对在侦的恶意逃废犯罪,坚持快立、快侦、快破,并加强案件深挖。五是常态化扫黑除恶。保留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相关的工作专班,完善经费保障预算,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督导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健全完善派出所滚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工作制度,加强网上巡查,严格“三长负责”制,加强对线索的分类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组织专案侦查;加大对涉网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强化对裸聊敲诈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在强化落地打击同时,切实做好防范宣传,强化源头防控,研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证据完善等方面问题,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快捕快审快判,持续推进“打财断血”工作。六是推进安全生产“三年大灶”治理整治。易制爆危化品安全监管方面,牵头开展“三类危化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所有列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均上门传达《告知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书》并签收回执,制定下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核查清单》,为民警日常监督检查提供“菜单式”检查要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1-7月份,全市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480起,同比上升17.36%;死亡112人,同比下降5.08%;消防安全监管方面,以全市“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深推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隐患整改,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整治情况,切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态领域专项整治方面,结合“昆仑行动”、“打击太湖流域非法捕捞”和“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计侦办污染环境案件10起,采取强制措施38人,侦办非法捕捞案件3起,采取强制措施29人,已配合政府部门排查“散乱污”企业2475家,关停取缔1674家,治理改造801家,整治“散乱污”企业完成率达100%,查获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10起,查获非法倾倒、处置的危险废物1.5万余吨。七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突发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市委宣传、网信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新闻中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宜兴市公安局微信工作群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谁使用、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微信等各类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内容的实时监管。

  2.关于“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还未杜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出台工作规范。出台《加强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十项措施》和《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办案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涉伤类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常态化利用智慧法制“1+8”系统开展网上巡查,实施双盯制度,整治接处警不规范和有案不立、立而不查等突出问题;抽调交警、法制、督察组成专班,已完成交通类案件专项整治,出台涉逃警情处置工作规范。二是修订指标体系。三是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学习《无锡市公安局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出台《宜兴市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均要求如实填写《宜兴市公安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申报表》《宜兴市公安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登记表》。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安排违纪民警在全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大会上现身说法,并以督察通报的形式不定期通报队伍内部违纪违法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民警,认真组织学习无锡市公安局编发的《以案释纪》系列典型案例第十五期、十六期,定期抽查学习情况。五是研判队伍动态。7月6日召开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推进会,分析当前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下一时期队伍建设重点任务;以教育整顿为抓手,落实谈心谈话、家访慰问等制度,建立警属群,将监督管理延伸至8小时外,全面梳理民警、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并逐一甄别,存在问题一律问责。

  3.关于“基层党组织功能作用发挥很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基层党支部组织架构。明确超20人党支部必须成立2个以上党小组,便于开展组织生活;及时在无锡市“智慧党建”、省厅“智慧党建”平台系统中完成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二是规范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布《关于做好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指导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做到“两请示两汇报”。三是提高组织活动质量。每月初下发党支部工作要点和主题党日工作提示,清单化党支部工作目标任务;开展“金盾闪耀初心至美”主题作品征集、“火红年代奋斗有我献礼建党100周年”“请党放心强警有我”主题征文、三次教育整顿座谈会,邀请专家来局举办“不忘初心做雷锋精神传人”专题讲座,组织民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以及开展主题展览活动,持续开展“机关在职党员下社区”活动,下发“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被无锡市公安局录用政工简报《宜兴市公安局以“党建+”模式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四是加大党建工作督查力度。定期发布《关于无锡市智慧党建平台、省厅智慧政工党建模块使用情况的通报》,对每月组织活动的开展进行常态化提醒督促;加强“学习强国”的学习力度,按照宜兴市委宣传部要求,确保不低于90%参与度,定期进行通报,同时利用好“无锡先锋”“铸魂强警”等平台,丰富学习内容;通过下发《指导手册》,依托两个“智慧党建”平台系统,加强对活动内容的检查督察力度,同时细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考核实施细则,清单化目标任务,明确时序要求。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整体规划干部队伍。印发《关于开展推荐后备干部的工作意见》,建立后备干部数据库,健全干部储备、培养使用等机制;继续加大机关警力下沉基层一线工作,认真执行《关于机关警力下沉基层一线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导向,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级调整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做好专业警种部门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充分运用特殊职位、社会公开招录等政策,加快外语人才和大数据、情报指挥、网安等专业技术人才招录培养使用;充实政治处组工干部力量,专人做专事,提升干部人事工作的细致度和规范度;进一步执行好年轻干部选配专项预审制度,加大对“90后”副科级、“95后”股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继续强化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刚性执行《宜兴市民警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宜兴市公安局股职干部延长任职年龄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党委经酝酿、研究、讨论,确定拟提任副科职领导干部名单,加大了年轻干部占比;中层正职任职超5年的仅有1人,已上报市委组织部参与本年度我市干部交流轮岗计划。二是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研究制定下发《宜兴市公安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干部选拔任用依据、目的、原则、流程等事项;党委研究讨论干部提任工作坚持会前酝酿、民主集中;制定考察考核原则、方法、程序,菜单式详细列举考察考核环节各项目标准要求,制作考察考核参考模板,让考察考核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被考察对象的情况;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管理,做到选拔任用干部一人一档;对参与考察工作的人员,特别是临时抽调人员,进行针对性考察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方法和要求;对形成的材料加强审核检查,确保考察工作的规范。三是全面加强干部管理。建立健全干部教育、日常监督、谈话提醒、内控机制、问责问效等方面制度建设,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使警务督察部门与派驻纪检监察形成互补优势,尤其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审核审查;依托“双建三带”活动、队伍思想状况和风险研判会议,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基层制度的优势,做到对干部、民警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得了、发现得早、教育转化得好,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干部;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护照按期归还督促工作;规范党委会讨论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记录,建立干部选任过程材料整理留存工作规范,研究探索选人用人全程纪实制度;明确干部人事档案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既聚焦“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修订完善《宜兴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宜兴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宜兴市公安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规范款项使用途径,坚决杜绝违规列支费用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注重预防教育。以教育整顿为抓手,举行“百年风华·廉心向党”5·10思廉日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并将党风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参观廉政教育点、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培养广大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宗旨观念,严守党纪法规,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内外监督,拓宽监督途径,建立政工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政工领导座谈会,每个单位分析自排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形成原因和下一步措施;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充分运用民意访评、投诉核查、信访、12345热线及警风警纪监督等渠道构建24小时监督体系。四是严格打击处理。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对于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线索,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6.关于“‘以案释纪’效果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警示教育更有深度。警示教育更“接地气”,以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安排我局违纪民警上台作现场剖析,并将近阶段违法违纪案例以督察通报的形式挂网公示,进一步放大警示效果;以教育整顿为抓手,丰富警示教育载体,警醒广大民警切莫以身试法,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慑力。二是打击处理更有力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早提醒早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牢记监督执纪办案依据,确保低级错误不再发生。三是防微杜渐更有精度。组织学习《宜兴市公安局民、辅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聘任各单位政工领导为本单位兼职督察,负责对扣分行为开展跟踪分析,防止同类型问题多发连发,对屡教不改的,由市局督察部门进行问责追责。

  7.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规范各类费用报支。公务接待报销要求手续齐全,定期对接待报销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仍发生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进行公务报销的,进行严肃追责;严格按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领导责任。二是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宜兴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由审计部门会同警务保障室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依据规章制度进行报废、转移等流程,确保账物对应,对发现资产管理不善的,及时追究相关主管人员责任,并进行市局通报。三是严格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修订完善《宜兴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宜兴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规范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审计部门根据《宜兴市公安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每年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资产、损益进行审计,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监督管理,防范财务收支风险,今年以来已经审计城东、城南、太华、西渚、湖氵父 等派出所。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落实政治建警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党委班子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把集中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议题,且在领学后由1-2名同志进行现场交流发言;严肃党委会流程,进一步细化内容记录,由政治处专人负责,特别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详细记录在册,并形成会议纪要;去年年底已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总)支部“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制定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将政治练兵作为第一项目,下发预备通知;组织全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办政治轮训班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开展“学党史、守初心”专题学习交流活动、观看教育片,局党委书记周杰同志讲授专题党课,多形式开展政治练兵。二是谋划新发展路径。开展“支部工作法”征集评选活动,好中选优,上报市委组织部,为基层党建提质增效树立典型,推动学习交流;制订《宜兴市“智慧警务”“十四五”规划》,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订《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智慧警务“昇腾”行动的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精心打造基于技防入户基础上的智慧镇村。三是加强经验总结提炼。已完成《宜兴市公安局2021年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增加党建考核分值,将创新性成果的应用、特色品牌的打造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市局已经上报省厅政治部重点调研课题四篇,完成一篇被无锡市局录用,各单位政工领导,积极围绕队伍重点难点,研究探索上报了9篇政工调研文章均被无锡市局录用。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执法办案中心已开工建设,2021年内完成土建,预计2022年交付使用;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程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4000万元建设资金,招标程序完成后可正式动工。

  2.关于“改革发展的系统性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打通警种壁垒。已经完成宜兴市公安局大数据备份节点建设,正在全局推广应用;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系统改造,实现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和协同共享,发挥信息共享支撑多部门协同服务的作用;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网络工具搞好服务,大力推行“在线申办、后台审批”等工作模式,推动“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使企业和群众更加方便有效地办理事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二是加大科技投入。已经制定本年度技防建设项目方案,上报政府,立项招标建设;警银通平台新增取保候审保证金转罚没款实现网上流转功能,打通财务款项收缴壁垒;整合全局警用无人机31架,今年市局已经组织选送宜城所、丁山所、十里牌所、城东所、环科园所、和桥所、官林所、徐舍所、经开区所等9个基层派出所9人次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参加专业培训,并全部取得警用无人机飞行资质(B2证);下阶段,市局将根据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开班情况,继续选送学员参加警用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同时,通过开展不定期上门送教指导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所队警用无人机使用能力。三是均衡警务资源配置。目前,全市各派出所、警务站配备铁骑车辆206辆;针对警务资源配备不均的现象,审计部门根据《宜兴市公安局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参与每周内控会议,讨论每周各建设单位申报的重大项目,即时掌握项目进度,针对项目全过程开展监督,重点围绕重大项目、重要装备和采购项目等开展预算、招投标文件、合同、决算等环节全程审计。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关于交警中队组织关系、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划归驻地乡镇统一管理的报告》已上报市局党委讨论,下一步将提交市委市政府,因涉及人员编制、工资等问题,需协调的方面较多,2021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3.关于“回应群众合理需求不积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便民更加精准。缩短户籍业务办事期限,由“10个工作日内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简化临时身份证办证流程,实行本市户籍人员临时身份证就近办理、“一站式”办结、立等可取;省内跨市临时身份证全市22个派出所均可受理,3个工作日内发证;推进“长三角”地区部分户政业务“一网通办”,开通“沪浙皖”三省一市跨省户籍事项证明出具和跨省户口迁移功能;积极推广“交管12123”APP,增设车驾管服务网点,完成我市派出所“综窗”建设工作,目前,经开区派出所“综窗”试点建设已完成;实行车辆跨省异地年检,持续推进“警邮”合作模式,形成城乡一体的“交管便民服务圈”;充分依托已建成的出入境智慧服务大厅智慧受理平台,将申请人员身份、人像、指纹、签名以及业务申请事项等诸多信息采集于一体,实行业务受理智慧化模式,并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实现了办证业务申请全流程“一窗通办”,进一步提高了窗口办证效率;合理调整办证受理窗口,针对60周岁以上办证老年人,在接待大厅专门设置“老年人专窗”,为老年人申办证件简化照片采集流程,并提供全流程引导、证照费多种缴纳方式、证照领取快递上门等便利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接待受理老年人办证申请达90余人次。二是服务更加主动。加快“平安前哨”工作站建设,打造包括民警、辅警、治保会、网格员、保安员、群防群治队伍和各方社会力量在内的社区警务团队,实现社区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已经完成145家基础版、7家示范版“平安前哨”工作站的建设;发挥民意访评导向作用,及时调整访评内容和方向并作优化,确保访评结果更加贴合工作实际,落实好辖区群众全访评的工作,真正掌握当前群众的期盼和社区民警入户访查工作中的问题,定期形成既有数据、又有实质性内容的工作通报,准确引导基层更好地开展入户访查工作。三是作风更加严实。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无锡市公安局纪律作风“庸懒散”问题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瞄准“庸懒散”问题,尤其是加强窗口民警业务知识学习和服务技能培训,实行窗口专人负责咨询解答,落实“限时办结制”;对投诉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及个人要求上报自查分析报告,并进行专题研究。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到2022年上半年,我市所有派出所将全面落地“综窗”业务,由分管局领导和行政许可大队负责人牵头“综窗”工作建设,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

  4.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大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力度。做实机制支撑,通过定期召开局党委、局长办公会、推进会、研判会,听取打防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反诈工作专班牵头全局的电诈案件初侦初查、精准劝阻、宣传防范等工作,责任区刑警中队和派出所联动,加强通网诈骗警情监测,编写《浅析通网类诈骗现状、犯罪特点、社会风险及防范措施》专题研判1篇,紧抓“警情研判、数据碰撞、资金流向”三条主线,实现“以专打专”“分级分类”和“精准防控”;强化全警反诈、全民反诈、专业反诈,用好96110反诈专线,截至目前,共开展200余场宣讲活动,宣传受众15万余人,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立案数同比下降33.4%;增强打击合力,落实多警种多部门破案责任,主动加强与银行、电信等部门反诈协作,建立查询绿色通道和快进快出“两卡”预警机制,对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实施精准化、合成化、规模化打击。二是加大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力度。梳理汇总全市道路交通隐患3484处,逐一落实到责任部门和乡镇板块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2522处;对于滚动排查发现的新隐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落实整改并及时通报,目前,新增排查隐患416处,已整改381处;常态化开展酒驾整治,累计查处酒驾醉驾1080起,针对群众反响较大的“炸街车”“小飞龙”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非法改装168起,扣留小飞龙245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治超行动,累计查处超限超载3024起;制定《关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的实施方案》,目前已建立由28名路长,216名社区民警,137名交警,303名交通辅警,379名网格员构成的道路交通体系,切实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到农村综合治理中;荆溪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东氿小学等部位试点设置行人过街信号灯均安装完成。三是加大对黄赌毒犯罪的根治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涉娼刑事案件立案17起、治安案件71起,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4人、治安处罚214人;涉赌刑事案件立案15起、治安案件立案113起,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人、治安处罚464人,全市接报赌博线索3887起,同比下降10.8%;截至8月27日,已完成涉毒犯罪嫌疑人公诉44人,查处吸毒人员96人;坚持“严字当头、以打开路”,立足全市治安实际,把排查工作和日常打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保持专项打击、场所管控等措施,落实常态化娱乐场所暗访制度,逐步形成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开展3次交叉检查、十余次集中清查暗访,不断加大对娱乐行业的检查力度;推进“互联网+禁毒教育”宣传模式,依托“平安宜兴”“宜兴公安微警务”双微平台、公交车载视频和宜兴日报等媒体,立体传播,发布工作动态、禁毒知识等信息71条,加大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善卷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基地)。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智慧交通建设方案已制定完毕,于2021年、2022年分两期建设完成,2021年的建设重点为建成交通指挥中心;目前,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程序,市财政局已审批同意4000万元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方案已制定完毕,招标程序完成后可正式动工。

  5.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增加机关党委力量,配精配强专业人才,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加大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力度,督促基层党支部规范、及时地开展组织活动;按照无锡市委巡察关于党费交纳立行立改有关要求,下发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的通知,明确时间节点,统一缴纳流程。二是增加党建考核比重。已完成《宜兴市公安局2021年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增加了党建工作的考核比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考核实施细则,做到清单化、全面化,让基层党支部规范党建工作有据可循。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由于人事变动,机关党委主要领导名单已经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目前正在审核中。

  6.关于“辅警规范化管理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规范辅警招录流程。完善《宜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通过呈批内审、报市委编办及市人社局审批同意、统一发布公告等前期程序,市局政治处统一组织开展测试、政审、体检等流程。二是开展辅警分流清退。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学习《全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专项清理整治方案》,对排查出的未经规范招聘程序、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宜继续从事辅警工作人员,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依规清理出辅警队伍,下转第16版>>>

  上接第13版>>>截至目前分流(转岗)清退21人,转工勤36人。三是加强辅警日常管理。4月30日下发《关于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要求各用工单位部门党员辅警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党支部;完善《宜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问责规定(试行)》,对辅警违法违纪的,按照“一案三查”要求,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正在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协调,推动交通辅警属地化改革步伐;正在探索建立科学考核奖励体系,落实好奖惩政策,合理拉开辅警收入差距;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增加预算投入,提高辅警待遇。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压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坚决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全面落实党委、党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张清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分管领导须参加分管部门队伍管理会议,并就队伍管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强调;制定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清单,明确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角色;党风廉政责任书中增加个性化内容,组织统一签订。二是强化民警日常教育管理。健全具有公安特点的思想动态和队伍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机制,依托记分办法,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形成完整严密的教育管理链条;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法纪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党风廉政监督室已经成立,目前主要领导的配备请示已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工作运行机制也在进一步的完善中。

  8.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规范采购流程。重新修订《宜兴市公安局机关采购管理规定》,采购统一通过江苏省财政厅网上商城,零星工程招投标已完成,并按照制度执行;交警部门已严格按照市局相关财务规定,开展内控、招投标、审计等工作。二是加强审计监督。修订《宜兴市公安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部门参与每周内控会议,讨论每周各建设单位申报的重大项目,即时掌握项目进度,针对项目全过程开展监督,重点围绕重大项目、重要装备和采购项目等开展预算、招投标文件、合同、决算等环节全程审计,坚决杜绝不法现象。三是健全内审制度。市局审计、督察、科信等部门全程参与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强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正在接洽相关公司,探索建设一套和现行政策匹配的平台软件,后台设定招标限额、拆分匹配以及履约保证金提醒功能,规范政策执行,规避风险,预计年底前建成。

  9.关于“食堂、公务用车管理存在较大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堂收支管理、入库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成立食堂监督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经费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堂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加强对基层所队食堂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交警部门已严格按照《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管理办法》进行大队食堂账目管理,并落实食堂索票制度,同时,对能够通过市政府网上商城采购的食堂物品一律通过网上商城采购。二是规范公车使用流程。修建智能钥匙柜管理系统,市局统一保管公车钥匙、行驶证及油卡,做到“用车留痕”,杜绝公车私用;优化车辆用油管理,将公车用油电子数据和加油卡电子数据相结合生成公车加油电子台账,避免人工纸质台账有漏登、错登的情况;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制度,加强与地方的沟通协调,制作统一用油台账。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对食堂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10.关于“巡察、审计等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扩大反邪教宣传面。以社会宣传为方向、以重大案件为抓手,主动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和社会宣传,增强全社会识别邪教、抵御邪教的意识和能力。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向市财政局书面报告市交警大队其他应收款,目前正抓紧时间进行核实梳理中。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当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无锡市委巡察的意见要求、与宜兴公安建设发展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市局党委将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有交代和结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正在整改的事项,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建立长效机制,敢于革故鼎新。把此次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巡察成果,进一步揭露显性问题背后的隐形问题,深入分析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共性问题,制定有效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构建具有宜兴公安特色的风险防控体系,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宜兴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三)加强统筹结合,服务基层实战。加强统筹,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结合起来,与促进宜兴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不断深化整改工作,促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巡察整改绝不脱离实际,绝不做“纸面功夫”,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各项公安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务实肯干的工作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7977095;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19号;电子邮箱:yxga_123456@163.com

  中共宜兴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