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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宜兴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三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7月29日中国共产党宜兴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宜兴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批准十三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十三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过去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无锡市纪委全会和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为圆满完成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正风肃纪反腐,为加快打造宁杭生态经济带新兴中心城市和苏浙皖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全面奋进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先行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强调,要增强全局意识,胸怀“国之大者”,坚决服从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增强系统意识,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增强为民意识,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政治意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推动巡察提质增效;增强统筹意识,释放叠加效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目标;增强标杆意识,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人心思齐、人心思进、人心思干,以纪检监察工作的实绩新绩,为我市不断开创两个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奋力走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最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