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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专项整治“新官不理旧账” 推动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三和村党支部书记姚某,被举报三年前甫一上任就“新官不理旧账”,要求废止与该村有关的某招商引资合同未果,用多种方式阻碍合同所涉企业正常生产,且向企业无故索要“保洁”费用。11月8日,淮阴区纪委监委经查属实,给予姚某党内警告处分。

  “新官不理旧账”多发于政府机构换届、领导干部更替、体制机制改革之后,常引发合同纠纷、应付款项拖欠、重点工程中止等问题,造成巨大浪费,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其背后甚至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

  自今年5月以来,淮安市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今年前9个月,全市共征集各类问题线索100余件。市纪检监察机关、市委营商办等根据各自职责,对这些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分级调查处理,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

  “对‘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我们督促相关单位分类施策,逐人逐项提出处理意见,明确办理时限,切实整改。”淮安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负责人章其彦说,通过专项整治,目前全市已解决工程款拖欠、招商协议纠纷等方面问题90件,推动支付拖欠账款5599万元。

  专项整治期间,淮安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还会同市委营商办赴各县区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协作联动,严肃查处“新官不理旧账”背后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以及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23起,问责处理27人。

  一些“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尚需进一步增强。对此,该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司法局起草并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淮安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预防党政机关法律风险;推动市法院、市信用办共同出台《开展涉党政机构“零债”工程推进“惠企”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意见》,促进党政机构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我们推动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查处了一批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并推动建立了相关防范机制。”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岳岭说,该市纪委监委还将督促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政府机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防范化解机制等长效机制和约束惩戒机制,来防范“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产生。(嵇永军 李莹)